法律的光影与现实 ——与电影人共同探讨正义如何得到实现

2018-08-18 11:17
上海

本文原标题:《周末侦有料|法律的光影与现实 ——与电影人共同探讨正义如何得到实现》

作者|王建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

大家好!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电影】。

说到律政电影,我首先想到的是郭富城主演的《全民目击》。
这部电影中的检察官形象非常出彩——

穿的是阿玛尼定制西服,高端大气;还留了那么一点儿胡子,显得英武帅气;在法庭上不仅慷慨激昂,还可以走动自如、随心所欲,十分神气。一时间,公诉人的潇洒形象让多少少年人心向往之。

然而,电影终归是电影,艺术加工和现实生活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电影里的检察官可以毫不担心办错案件,随意变更指控对象;
也可以不用避讳诱导式讯问,在庭审中天马行空,挥斥方遒。

然而

我们现实中的检察官却有着严格的纪律和操守——没有修身的阿玛尼西服,没有张扬的胡须,没有不可一世的气焰,更不会有在法庭上来回踱步的特权。

和这部电影相一致的,唯有对实现正义的追求以及对现实生活的无奈。

对,

我们追求的是客观真实,

但能还原的只能是法律真实。

有那么些案件,我们内心明明知道真相就在那里,却没有办法证明,只能眼巴巴的认命。这一点,相信我们刑事实务界的小伙伴们非常能够理解。同样,作为电影人,我们的编剧、导演们也能感同身受。
电影《妈妈不哭》

在韩国,电影人拍摄了不少优秀的法律题材的电影,和我们一起探讨法律背后的问题,其中不少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来的。最近,我就看过一部这方面的电影《妈妈不哭》。

一个单身母亲带着刚进高中的女儿过着平静安宁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女儿被自己的同学伙同社会不良少年轮奸了。妈妈满腔怒火的拒绝了赔偿和和解,要求检察官将这些小混混绳之以法,但因为证据和制度等原因,3名施暴者中,只有1人被判处了极轻的刑罚,而且还很快出狱了。至此,噩梦还远没结束,回到家的不良少年凭借着前次犯罪时录制的性侵录像,再次轮奸了可怜的女孩儿。最终,心力憔悴的女儿在浴缸里割腕了,离世前,善良的女孩儿还为妈妈的生日定制了一个蛋糕,但上面写的不是“生日快乐”,而是“妈妈不哭”。

罪犯就在那里,

我们却无能为力!

看到这里,有人禁不住怒火上涌——为什么不化身正义使者,自己来主持公道?

实际上,这部电影里的妈妈也是这样想的。

但这样的想法并不能被我们所接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原始社会实现正义的方式,他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

第一,你有没有实现报复的能力,没有的话,倒下的那个将会是你自己。

第二,你有没有限制报复欲望的能力,一旦报复过了头,又将是一个非正义,还会陷入报复与反报复的死循环,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

我们的电影人恐怕也是不大赞成同态复仇的原始做法,所以《妈妈不哭》的女主角在手刃了两名罪不至死的年轻人后,自己也倒在了血泊之中,死不瞑目。

刑罚不能由私人擅断,但实现正义的重任一旦交给公权力,那么就要坚持“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以保障绝不冤枉一个好人。毕竟,司法者不是在电影院,没有一个导演能够赋予我们上帝的视角,让我们可以洞察一切。我们心中自以为是的真相,不可避免的会有差错。

近年来,从佘祥林到赵作海,从聂树斌到呼格吉勒图,冤错案频发,而每一起冤错案的发生,都在我们法律人的心口上撒了一把盐,让我们在疼痛中反思。法庭的宣判并不意味着正义得到实现,只有正确的法庭宣判才意味着正义得到实现。英国哲学家培根曾把犯罪比作污染水流,把不公正的审判比作污染水源。在那些冤案中,无辜者蒙尘受辱,真正的凶犯却得不到严惩,无论是水源还是河水,都被污染的一塌糊涂。

有人说,依靠完善的制度可以避免差错,这话并不全对。

电影《因父之名》曾把发生在英国的一段真实往事搬上了银幕。1974年,一个生活在北爱尔兰的无业游民小康伦,得罪了北爱尔兰共和军,被他父亲老康伦送到伦敦去避难。然而伦敦当时正遭遇北爱尔兰共和军的连环爆炸恐怖袭击。小康伦很不凑巧的被当做恐怖分子给关了起来,父亲得知消息火急火燎地赶往伦敦,为自己的儿子陈述冤情,结果反倒连累在伦敦的亲戚们一起被捕。陪审团和法官因为频繁遭受恐怖袭击的缘故都失去了理智,没有尽到客观中立的义务,结果把13个无辜者关进了监狱,还判决小康伦等人终身监禁。直到15年以后,冤案才得以平反,但老康伦早就病死狱中。
谁说有了好的制度就不会犯错?

电影人的质疑掷地有声。让我们继续探寻电影人的想法。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电影《十二怒汉》和他的各种演绎版本。
陪审团在一间密室里,商讨着一起少年弑父的案件。看上去证据确凿,十二个陪审员中已有十一个人认定少年有罪。
但幸好有一个不放过任何细节的8号陪审员,在他的坚持下,12个人一轮又一轮的讨论,一轮又一轮的表决,最终发现了在证据中隐藏的疑点,一致认定少年无罪。
我刚看这部电影时,为陪审团制度击节叫好,集体的智慧果然能有效防范冤错案的发生,8号陪审员更是智慧和理性的化身。然而回过头思考,又觉得这部电影实际上是不是美国电影人对陪审团制度的反思呢?毕竟,正义的实现竟取决于有没有8号陪审员这个偶然因素,是不是太过儿戏了一些?
但是今天,我又从电影《十二怒汉》中得到了新的启示,那就是我们要守护正义,那就必然要考虑到人的因素。

同样是陪审团,它既可以做出许多英明的判断,但也不可避免的会犯错。就像电影《因父之名》里,陪审团被仇恨冲昏了理智,也会做出荒谬的裁断。

回眸历史,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正如2400多年前,雅典的500人陪审团就曾经因为恐惧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而把这位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被判处了死刑。

结合我们的办案想想,电影《十二怒汉》的十二个陪审员固然是十二个个体,但同时他们组成的陪审团也是一个整体,可以看成同一个司法者的若干种想法。

我相信许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们在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时虽然只有自己本人在做判断,但我们往往会像得了精神分裂的样子,不同的声音在脑海里激烈的争辩、回响!除了法学知识以外,理性推演、生活阅历、价值取向等因素在大脑里来回激荡!也许在我们大脑里住着的还不止十二个陪审员呢。但无论如何,不能缺省具有质疑精神,代表客观理性的8号陪审员。有他在场,我们也许不能做到把每一个有罪的人投入监狱,但我们至少能避免让无罪的人受到追究!

王建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侦监青年论坛成员。千锤百炼,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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