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开启全民普法的“柔情”新模式

2018-08-16 10:24
江苏

今年5月间,一首瞬间广为传唱的《宁海路75号》,红遍大半个中国,人民日报两次刊文评论;今年7月,《不弃》、《无法上映的人生》被评为全国法院第五届微电影、微视频双“十佳”。近年来,江苏各级法院顺应新时代,微电影、微视频创作异军突起,颇具社会影响力,开启了全民普法的“柔情”新模式,作为新时期法院思想宣传与法院文化工作的重要平台,日益成为弘扬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载体、新高地。

“双微”创作方兴未艾,备受关注

人民法院微电影、微视频,作为当今视听时代的一种重要载体,以其短小、精炼、灵活等优势与特点,在传播法治文明、弘扬法院文化、塑造司法精神等方面,备受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认同和应用。江苏各级法院将微电影、微视频创作作为新时期法院思想宣传与法院文化的重要抓手,运用包括微电影在内的各种新兴载体,行之有效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展示人民法官司法公正的为民情怀。

进入2017年,江苏法院微电影、微视频创作方兴未艾,突飞猛进,备受关注。今年7月19日,全国法院第五届微电影、微视频颁奖会在安徽合肥举行。在这届全国法院参评的418作品中,江苏高院选送了近20部作品,其中《不弃》荣获十佳微电影奖、《无法上映的人生》荣获十佳微视频奖,在这次获奖的全国各级法院中唯一“双奖”;常州天宁法院《守护》入选“十佳”提名、扬州中院《谁的错》、盐城开发区法院《至爱》、新沂法院《白纸黑字》入选优秀奖。

通过互联网的强大互动性,促使了江苏法院“双微”遍地开花。全省法院微电影、微视频汲取了传统媒介下法制类电视节目“普法”、“通俗故事,艺术表达”及“寓教于乐”等价值定位,以“真实可考”的案例素材进行二度创作。作为新媒介下的产物,庞大受众规模与广泛的传播渠道为江苏法院“双微”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纵观江苏法院“双微”作品创作,从题材上看,涉及审判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法院工作的重点、亮点、工作成效都得到了生动呈现;从品质上看,更是与过往有了显著的提高,不少法院的创作团队专门邀请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影视人加盟,无论是画面风格、叙事角度、还是剪辑技巧,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一部部参评作品,一个个法院故事,画面感人,娓娓道来,扣人心弦,至情至理,唱响了新时代江苏法院好声音,展现了新时代江苏法官的新风貌。

没了慷慨陈词,有的是润物细无声的力量

人民法院“双微”作为行业微电影的领域之一,以提升观影兴趣度为出发点,以实现全民普法为根本落脚点,在诸多“微”特性的基础上,用情与法交织相融的方式,借助法理点陈述客观事实,引导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从而带给公众一场璀璨而丰富的“法治精神快餐”。

“终会有那么一天,要告别这扇门;满地的梧桐叶,不期而来的风;写下过那些句子,档案室落满灰尘……”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词曲的微视频《宁海路75号》经该院官微播发后,瞬间引发炙热的社会反响。

“诗言志,歌咏言。”这其实是一首传递责任与期许的歌谣。许多网友在评论中向法官们致敬,在感谢法官默默奉献的同时想到了自己。这也许是《宁海路75号》在网上引发大量转发、评论的原因之一吧。同时,还给了当下做好思想文化宣传工作一条重要的路径、方法和启示:当一首举重若轻的歌,能让平时“压力山大”的法官们听得感动万分;一曲清风拂柳的演奏,拉近公职人员与群众的距离,恰恰说明传递“爱岗敬业”的理念,并不需要竭尽力量的呼号;筑牢一个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也不一定就非得慷慨陈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并不局限在字正腔圆、大词宏论,思想文化宣传工作可以有更多润物细无声的力量。

初冬,细雨霏霏,病中八岁的王佳域来到法院,请求程静法官不要判爸妈离婚,并拿出所有积蓄送给法官说,爸爸说过有钱什么事情都能办,并丢下钱跑出法院……这部由扬州中院制作的微电影《谁的错》,自今年1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微博、新华网发出后转发已超过千次,引发强烈反响,观览超过百万人次。该剧拍摄地的宝应县妇联微信公众号转发后,观众也都泪眼模糊,热议纷纷:“揪心、精彩、感动。”各地众多网民留言,剧情戳到了身心痛处,都是抹着泪看完,心中留下了沉重的问号:孩子错,是谁的错?

《最后一次》、《青山绿水间》、《至爱》、《守护》、《白纸黑字》、《出演真情》、《天降神兵》……人们深切从剧中感受到“法治微电影也可以这样拍、也可以这样好看。“被告人与被告,拘役、拘传与拘留……我现在算是真正搞明白了。”在江苏,越来越多的普通人与金陵汽车工装研究所陈桥、东亚精密机械公司鲍伟民一样,通过观看法院微电影,轻松读懂了陌生晦涩的“法言法语”。鲍伟民说,法院微电影的普法形式是柔性的,大家看得很起劲,能使员工在一个个身边的法治故事中潜移默化去接受和了解法律知识。各级法院通过微电影、微视频这种非常接地气非常走心的艺术形式,向社会展示职业法官那些不为人所知的艰辛与付出、责任与担当。也正是通过微电影、微视频这样的艺术形式与作品,让老百姓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规则的力量,更多地感受到法治的柔情,感受到法官人性的光辉和温情。

自编、自拍、自演,法官演绎身边的故事

光影艺术诠释法治梦想,草根文化演绎身边故事。法院“双微”让办案一线的法官走上“微”荧幕,讲述身边的法治故事,江苏法院赢取了“微时代”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新契机。

由泰州中院制作的《最后一次》微电影,以病逝女法官王珏审理的最后一个案件为主线,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折射出了女法官的素养和信仰;泗洪县法院制作的微电影《执行现场》,没有动人的语言、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展现的执行活动仅仅是一幅幅未经加工的鲜活画面;由江苏高院推出的《无法上映的人生》微视频,通过一系列离奇悬疑的场景和心理悬念,直到最后真相揭晓,情节扣人心弦,同时又吊人胃口,给人以警醒。由江苏高院制作的微电影《不弃》,根据苏北真实案例改编,正是源于影片案情叙事完整,矛盾冲突强烈,人物性格饱满、融法理情元素于一体,而获得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法治与微电影相遇,从起点就受到法官的热捧。微电影《谁的错》在宝应县法院开拍时,剧中除女主角外,其它所有演员均有该院干警出演。

无论选题、策划,还是拍摄、制作、表演,全省法院自我创作的双微作品“渐入佳境”,逐步展现出较高的艺术水准。法官亲身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将自己对于法律的信仰传播给社会、传达给公民,使法律的公正权威潜移默化地成为全民的信仰,意义重大。江苏法院实践表明,任何一位作家深入法院采访,也没有法官自身的体验更准确、更真切、更丰富。法治文艺既需要艺术家去创造,更需要司法者亲身讲述故事,以案说法。

“小切口、大法治,小故事、大情怀。”法院微电影,具有鲜明的法理化、警示化、人性化,相比其他类型微电影而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人民法院由此在法治题材微电影、微视频创作上大有可为。江苏高院新闻办主任张志平表示,法院案件是“双微”创作取之不竭的资源宝库,这座影视创作的“金矿”有待江苏法院更进一步挖掘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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