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如何办理?公安部回应

中新网
2018-08-16 11:09

中新网8月16日,今日上午,国新办就“港澳台居民证件便利化措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侍俊表示,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资料图:台胞在福州机场边检站办理办理入境手续时免签注,经过人像对照和核查证件有效无异常后顺利通关。中新社发 刘可耕 摄

会上有记者提问,哪些港澳台居民可以申领居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此,侍俊表示,关于申领条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作了明确规定,规定指出,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侍俊介绍,我们已经部署了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确定了一批公安派出所、户证办证大厅作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的受理点,9月1日前,各市、县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具体公布这些受理点。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去进行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 

(原题《哪些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如何办理?公安部回应》)

    责任编辑:姚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