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七月份,又有7人被列入“终身禁驾”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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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天西安交警向社会公布2018年7月份“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
姓名:孙小东
身份证号:61272919XXXX213010
违法时间:2014.08.29
违法地点:319县道31KM+1M
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并非法律术语,而是公众的一种习惯性说法。它的准确表述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姓名:白海军
身份证号:61012219XXXX302818
违法时间:2015.08.19
违法地点:文姬路工业园
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何种情况会被“终身禁驾”?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姓名:王廷儒
身份证号:61011219XXXX214531
违法时间:2017.09.16
违法地点:天人路“格力电器”四号仓库南侧约五十米处
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第一种类型:对其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姓名:陈航
身份证号:61012219XXXX101718
违法时间:2014.10.16
违法地点:101县道
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第二种类型:对驾驶人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姓名:张宏轩
身份证号:61012219XXXX040334
违法时间:2015.07.06
违法地点:312国道1427KM+330KM
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姓名:杨希刚
身份证号:61010219XXXX103552
违法时间:2017.05.15
违法地点:安哑路蓝田段
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姓名:康旭东
身份证号:61012119XXXX240473
违法时间:2018.02.20
违法地点:雁引路由北向南
违法行为: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终身禁驾”的后果:
一旦被“终身禁驾”,意味着今后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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