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篇(四)

2018-08-15 17:29
陕西

公生明,廉生威。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解读

公权本姓公,用权当为民。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公生明,廉生威”,不仅是对政法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对整个干部队伍的殷殷嘱托。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领导干部的公道正派就来自于此,在群众中的权威也来自于此。对手握公权的领导干部而言,不公,难免以权谋私;不廉,自会藏污纳垢,势必导致暗箱操作大行其道、贪污腐败愈演愈烈,党和政府的权威性何存?干部队伍的公信力安在?面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情况、新考验,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执政用权应有的敬畏之心,也是领导干部理当铭记于心的“官箴”。

来源:《习近平用典》

编辑:木子

制作: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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