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实录】蟊贼专挑未锁车盗窃 得手后竟留下手机号

2018-08-15 18:4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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蟊贼专挑未锁车盗窃

得手后竟留下手机号

蟊贼专挑未锁车实施盗窃,得手后竟留下联系方式,以归还证件为由,继续勒索大意车主钱财。近日,青浦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

案发情况

2018年7月21日12时许,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凤溪派出所接报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7月20日21时许,报警人朱先生将自己的面包车停放在青浦区华新镇北青公路附近的小路上,因一时大意,离开时车门未上锁。次日上午,当朱先生取车时,发现车内的500余元现金、20多张银行卡以及身份证、行驶证等重要证件都不翼而飞。

在发现车内财物被盗的同时,朱先生竟在车边发现一块纸牌,上面写着“本人捡到了你的许多证件和银行卡,姓名朱X,联系我:1582108XXXX。”朱先生当时就断定这就是小偷留下的信息。气愤地朱先生立即拿起手机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那头,一男子称如要拿回证件便向其转账288元。随后,朱先生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好友,并假称微信内余额不足,想通过支付宝汇款。嫌疑男子遂让朱先生转账至其支付宝账户,并告知其户主为尹某某。一心想拿回重要证件和银行卡的朱先生,立即向该账户汇款288元。然而转账过后,朱先生等来的却是对方提出再次转钱的无理要求。随后,朱先生未予理会,并立即至青浦公安分局凤溪派出所报案。

侦破情况

接报后,青浦公安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民警根据朱先生提供的线索,经细致梳理和分析,成功锁定盗窃嫌疑人尹某某。

2018年8月3日15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静安区保德路一浴室内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尹某某。经查,2018年7月20日至7月28日,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先后在青浦区华新镇、朱家角镇和夏阳街道,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对未上锁的车辆实施盗窃,并在得手后留下手机号,以归还相关证件为由向被害人勒索钱财,先后作案5起。现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广大车主停车后切记锁车门、关车窗,拉拽一下车门,确定车辆已上锁,避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立即报警。

值班编辑:俞澜昇

稿件来源:青浦警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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