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刘立根、肖孟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2018-08-10 20:53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8月1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立根、肖孟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8〕2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刘立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肖孟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18年8月1日

(原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立根、肖孟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责任编辑:柴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