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涉黑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18名被告人被判刑

王鑫、陈睿、王月诗、曹曦/​​​​@人民法院报
2018-07-31 10:11

@人民法院报 7月31日消息,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洪伟等19名被告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九项罪名案以及被告人陆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洪伟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起,被告人高洪伟在成都市武侯区以经营电玩城为掩护先后开设赌博场所30余处,并逐渐形成了以其为首,王志剑(另案处理)及被告人姜春生、张永等人为骨干,被告人王志坤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寻求“庇护”,高洪伟拉拢国家公职人员,积极牟取政治地位,于2011年起担任成都市某区政协委员。该组织内部人员分工明确,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奖惩措施,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为了维护赌场利益以及解决高洪伟所成立的公司、组织成员与他人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高洪伟及组织成员安排、实施了十余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一审认为,上述组织以被告人高洪伟为首,结构紧密,人员众多,且较为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结构特征。高洪伟等人以公司企业为掩护,通过违法开设赌场,大肆攫取巨额非法利润,为其成员发放工资福利,为服刑的组织成员及其家属提供生活保障,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为非法聚敛钱财提供支持和保障,高洪伟安排和指使采取暴力和暴力相威胁或其它手段,实施了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同时,高洪伟积极获取政治地位,通过担任区政协委员,以达到在一定区域内非法控制的局面,在当地影响恶劣,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

综上,高洪伟等19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告人陆军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不同罪名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题为《成都一涉黑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另有1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伍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