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莲申请4100万国家赔偿,向监察委控告错案错判追责

张子渊/法制晚报微信公众号“深读”
2018-07-22 11:58

2018年6月18日,在无罪出狱四十多天后,李锦莲重新回到江西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同时还向监察委提交了控告材料。由于被错判有罪坐牢近20年,李锦莲的国家赔偿申请高达4100余万元。

1998年10月9日,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两名男童食用几粒“桂花奶糖”后意外死亡,李锦莲被认为有重大嫌疑。案发后第二天,李锦莲被警方带走。李锦莲在被审讯期间共做出11份有罪供述,但后来全部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

随后法院宣布审判结果:被告人李锦莲与肖某香有多年两性关系,1998年3月,肖某香提出与李锦莲断绝两性关系,李锦莲对此不满。1998年9月27日,李锦莲用火柴杆将鼠药调入四粒“桂花奶糖”,肖某香两个儿子将毒糖食用后中毒身亡。因此,法院一审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锦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锦莲坚称无罪,不断申诉。2011年2月24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该案。11月10日,江西高院裁定维持原判。2017年7月9日,最高法第二次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2018年5月18日,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开庭再审此案,庭上检方认为,该案在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证明李锦莲存在故意投毒的行为,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

2018年6月1日15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宣告李锦莲无罪。李锦莲案持续近20年,先后经历三任代理律师、两次重审,终于有了结果。

李锦莲针对错案错判向江西省监察委提出刑事控告

对话李锦莲

暂时住别人家等待国家赔偿 没跟死者家人见过面

出狱后的李锦莲心里还是放不下这19年的牢狱之灾,他非常敏感,始终念叨着司法部门的过错,尤其是对于自己房子危旧无处居住、老婆和母亲去世、女儿为自己的案件奔波耽误生活等事情耿耿于怀。

对于李锦莲和他的女儿李春兰来说,当年的有罪判决改变了他们的一生,所以他们仍旧小心谨慎。出狱之后,女儿李春兰还在刻意保护着家人,她不让弟弟接受媒体采访,对于记者的身份也小心核实。李春兰还没有给父亲配手机,自己也一直用着老款手机,甚至无法使用微信,她说并不是买不起,而是想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放在申请国家赔偿和错案追责上。

“出来了,终归是好的。公正终于等来,只不过太迟了。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生活还远没有走上正轨。”李锦莲和女儿异口同声的说。

法制晚报:被释放出来的那天,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6月1日出狱的,重获自由很不容易,但还是很气愤,本来我们想留在当地商量一下赔偿问题,但法院派了车子把我直接送到遂川,还不让我从正门出去,最后是从法院后门离开的。

法制晚报:见到你的时候,女儿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宣判无罪的时候,女儿就在法庭上,她到法院接的我,当时在法院女儿就哭了很久,不过现在回来不是很烦了,心情好些了。我觉得很对不起她,我做了20年(实际不足20年)的牢,她也陪了我20年,到现在都44岁了,都没有结婚。

法制晚报:出狱以后有没有去看看亲戚?

李锦莲:看了,还去我母亲和老婆的坟祭拜。我母亲2012年去世的,女儿一直瞒着我,怕我生气,怕我激动。6月1日出狱的时候我才知道。6月2日回到家,我就去母亲的坟前哭的很伤心。后来又去了我老婆的坟,也很伤心,一个好好的人,我被关起来没多久她就死了,才四十多岁。

法制晚报:出狱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身心方面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身体还是不好,还得去做个体检。心里也有很多事情放不下,国家赔偿的事情还没有做完,还要向监察委控告公安刑讯逼供的事情,另外我老婆的死,我也要讨个说法。

法制晚报:现在生活怎么样,还习惯吗?

李锦莲:生活还行,主要是没地方住,无家可归了。以前我老家的房子好大,现在二十年没有人住,老婆死了,女儿一直给我申诉,也没有精力照看房子,成了危房。现在住在我女儿的同学家,还是不方便,而且也不能老住在别人的家里。

李锦莲被释放后回到家里,房子已经成了危房,而同村邻居家都盖了新房,让他颇为感慨

法制晚报:回到家的时候,看到房子破败了,是什么感受?

李锦莲:我是6月2日回家的,到了家门口我都不认识了,全都变了,物是人非。房子前面的路都没有了,村里人都盖了新房,我那个房子以前是村里最好的,现在别人家都是新房,我的房子最破。

法制晚报:村里人现在怎么看待您这个案子?

李锦莲:因为之前江西省高院审判庭的庭长到村里贴了公告,说明了我无罪的情况,村里人也都知道我没有什么罪。不过我回去之后没有去任何人的家里,没有跟村里人过多交流。

法制晚报:您是因为邻居那个姓肖的女子的两个孩子死亡的案件坐牢的,出来以后和她家有过沟通吗?

李锦莲:她家也盖了新房,但我没有去见她家人,他们家人也没有找到过我。

法制晚报:您这次向监察委提交了对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控告,也包括对您老婆死亡事件的内容吗?

李锦莲:对,我向江西省监察委提出的控告有三部分,一部分是对我的刑讯逼供,另一部分是针对我老婆死因的调查,希望能给我一个说法。还有就是对错案审判机关的追责。

法制晚报:国家赔偿的事情现在进展的怎么样了?

李锦莲:18号把申请书交上去了,20号法院立案了。但要说发放执行,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法制晚报:拿到国家赔偿后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我得先找个住的地方,总不能成天住在别人家里。但到底是去市里买房子,还是在老家自己重新建房子,我还没有确定。

法制晚报:除了房子,未来还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这个我还没有想法,我都快70岁了,有个房子住,过好这个晚年就算了。

析法

为何向省监察委提出控告?

李锦莲被判无罪出狱后,他和代理律师除了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之外,还向江西省监察委提交《刑事控告书》,控告内容是针对在李锦莲案中存在刑讯逼供、李锦莲妻子遭受刑讯逼供及其死因不明一事。

1995年李锦莲一家合影

法制晚报记者在查询以往的错判案件后,并未发现有向监察委提出控告的案例,对此,记者采访了李锦莲案代理律师刘长。

法制晚报:外界认为李锦莲向监察委提起控告是错判案件中的第一例,为何我们会选择向监察委提起控告?

刘长:据我们了解这确实是首个向监察委提出对错判案件追责的刑事控告。主要一个原因是监察委成立不久,此前类似错判案件的追责都是向纪委部门或者检察院来提出,现在根据《监察法》和《刑诉法》,在错判案件中如果存在刑讯逼供、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行为,应该由监察委来管辖。而我们是依法向监察委提出刑事控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追责,而是认为被控告方存在违法问题,需要由具备管辖权的监察委来承接。

法制晚报:监察委接到控告后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刘长:根据法律规定,首先监察委要对控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将立案侦查。所以,目前只是我们上交刑事控告书的阶段,监察委还在进行审查核实,尚没有回复立案。

法制晚报:李锦莲案发生在1998年,距今已经超过19年了,新成立的监察委是否有权对以前的案件行使权力?

刘长:在这个案件上,监察委行使监察权没有法律障碍。监察委具备了依法立案侦查的权力,不会因为涉案人员工作调动或者是否退休而影响到法律追责,但可能会在诉讼时有法律追诉期的问题,不过不会影响监察委的追责权。

法制晚报:李锦莲及其女儿对于李锦莲老婆的死认为有争议,那为何不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案件呢?

刘长:理论上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其妻子死亡案件的调查。但李锦莲妻子非正常死亡,我们认为当时的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责任,所以向监察委提出会更公平。

(原题为《李锦莲出狱申请4100万国家赔偿 向监察委控告错案错判追责》)

    责任编辑:顾亚敏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