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新区等设立监察专员办,与纪工委合署办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07-12 20:29

日前,深圳市监委大鹏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监察专员办公室相继挂牌成立,通过推动监察职能向功能区延伸,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按照深圳市委印发的《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三个监察专员办公室分别与大鹏新区、前海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纪工委合署办公,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由纪工委书记担任。其中,前海廉政监督机构实现了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廉政监督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

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职责权限包括: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负责调查本级管辖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经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等调查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需要给予处分的,经审理后,提出处分意见,由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分,或由监察专员办公室直接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调整职务、降职、免职等问责建议;向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方面。

(原题为《深圳:设立监察专员办 监察职能向功能区延伸》)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