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等人非法出售公民信息15万条,每条售价不足一毛

山东高法官微
2018-07-12 12:41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家庭装修的业务员,楼盘销售的推销员,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电话推销员,这些看似无甚关联的人,一旦被金钱“关联”在一起,那公民个人的隐私信息在他们眼中,还不如废品值钱。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公开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四年至一年,并分别被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28岁的被告人刘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工作中获取了部分涉及公民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公民个人信息,刘某与现年25岁的同事、被告人谢某经预谋后,商定由谢某联系客户,刘某提供信息出售给做无抵押信用贷款的业务员、做楼盘销售的推销员等以获利,自2017年5月至6月,刘某单独或伙同谢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次,向之前从事过家庭装修工作的被告人吴某振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次。

卷宗材料显示,2016年3月,刘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业务推销员,公司和某银行合作,由公司出业务员,某银行提供在银行有信用卡透支业务的人员信息和电话,他们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办理信用卡还款分期业务,顺便推销公司的保险,如果推销成功就算个人的业绩。

刘某和谢某合作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谢某替她联系购买人,谢某和客户之间谈好价格和条数后,购买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款,交易成功后刘某再给谢某提成30%左右。

被告人谢某的供述证明,刘某是她的主管,有一次刘某让她找客户卖这些信息赚钱,她就在微信里问朋友有没有要个人信息的,她朋友大多数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在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的,有在装饰公司做业务员的,他们需要客户的个人信息来推销业务。

被告人吴某振的供述证明,他以前的同事刘某打电话问他有没有业主资料,说一个客户信息是8分钱,信息越多越好,他之前在装饰公司干业务员,手里有一些业主资料,他就通过QQ邮箱发给刘某,刘某收到后通过微信转账给他1800元钱。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3661条、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8726条,其中2000条系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未遂,以上共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92387条,非法获利共计12250元;

被告人吴某振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3661条,非法获利共计1800元;被告人谢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6269条,非法获利共计1150元。综上,三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152317条,共计非法获利15200元。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平均每条不足0.1元。

据本案审判长王玉介绍,被告人吴某振被抓获后向公安机关退缴非法获利18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退缴非法获利12250元并主动缴纳了罚金,被告人谢某退缴非法获利1150元并主动缴纳了罚金。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的是公民的隐私权,这些信息有可能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吴某振、谢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刘某将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近日,依据我国有关法律之规定,济南历下法院判决三个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刘某、吴某振、谢某有期徒刑四年、一年三个月、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二万元、五千元、三千元。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原标题为《 可恨!非法出售公民信息15万条 每条售价不足一毛》)

    责任编辑:宋蒋萱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