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炫耀当众撕毁千元人民币,青海一人被警告并罚款1800元

“青海公安”微信公号
2018-07-11 22:16

近日,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毁损人民币案,并给予违法行为人马某罚款1800元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7月5日,河西派出所民警在案件调解结束后,马某出于炫耀拿着夏某赔付的1102元人民币当众撕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我国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的名片,人人都要爱护人民币,维护国家货币荣誉。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当场给予马某罚款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在民警的讲解下,马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意识到故意撕毁自己的钱也是犯法的。

本文图均为 贵德公安微信公众号 图

民警结合此案在辖区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故意损坏人民币,故意毁损、仿制、买卖、随意使用人民币图样,以及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学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原题为《贵德警方查处故意毁损人民币案》)
    责任编辑:马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