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私立学校:父母任何一方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拒接纳新生

微信公号“泉州晚报”
2018-07-07 11:23

7月6日上午,

一份《告知书》在朋友圈热传!

一时间,众多网友

对这份《告知书》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告知书: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 私立学校拒接纳新生

《告知书》内容为,“根据泉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名阶段,需对新生父母是否属于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排查。如果新生父母任何一方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学校不能为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现请您及您的配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查询,确认自己及配偶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如实向学校反馈。如未如实反馈,后果自负。”落款为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日期为2018年7月6日。《告知书》要求家长签字确认自己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这份落款单位为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的《告知书》在朋友圈热传,大意是,根据泉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父母任何一方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学校不能给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该通知书因没加盖公章,真实性有待核实。6日,记者从校方了解到,该《告知书》是真的。市教育局回应,此举是为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入读收费高的私立学校,但不影响孩子就读收费少的公办学校。

学校:已收到一些反馈 已建议学生读他校

因《告知书》未加盖公章,一时间,有人留言称,说不定这是假的。今天下午,记者与外国语学校取得联系。

该学校相关负责人称,这份告知书确实是真的。“学校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排查的。”该负责人介绍,学校是民办学校,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校方收取新生一年学费等各种费用约1.7万元,这确实比公办学校会高一些。按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的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不能就读这种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

“告知书发出去,我们就收到了一些反馈。”该负责人介绍,确实有新生的父母系失信被执行人,因学校尚未正式录取该新生,因此意见建议其就读收费较低的公办学校。

教育局:只限制读高收费学校 普通收费的学校不限制

下午,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确认该“告知书”属实。他表示,类似外国语学校等“高收费”学校,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都被限制就读,但并不限制他们就读“普通收费”和“公办”学校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如坐飞机不能坐头等舱、坐动车不能坐一等座,也包括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虽然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去高收费的学校,但并未侵害他们子女的受教育权,只要是普通收费的学校、公办的学校都是没有这种限制的。”该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是落实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举措,此举也是为了倡导诚信生活,更好地营造诚信社会,希望广大市民共建“信用泉州”。

法院:惩戒措施有依据 对构建诚信社会有帮助

“这种做法很好,也是有根据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意见》及我省出台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第四条就规定,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即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即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人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就读书高收费私立学校。

“教育部门落实《意见》的要求,学校采取相关措施,必将得到各界的支持和肯定。”该负责人表示,这对构建诚信社会是有很大帮助的。

该《告知书》引起了各方热议。

“这个好,有言在先。”市民陈先生认为。

“你不能一边欠别人的钱不还,一边还高消费,否则,对被欠债的人岂不是非常不公平?”市民黄先生说道。

相关案例

夫妻欠下8000万巨债 儿就读8万元贵族学校

据悉,去年丰泽法院曾处理过类似的事情。失信被执行人罗海峰、李珏(原系夫妻关系,现离婚)欠下8000万元巨额债务不还,却送儿子就读厦门一所“贵族”私立学校,每年学费8万元。去年,丰泽区人民法院就此向学校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罗、李二人的儿子就该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要求学校让小罗从该校退学并转学。

(原标题为《 “老赖”子女不能入学?泉州一学校《告知书》刷屏!法院和教育局发话了》)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