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权力长青苔”,四川4地区试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

四川检察
2018-07-06 15:37

发布会现场。中新网 图

7月4日下午,四川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四川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在成都、绵阳(含小枧地区检察院)、南充、雅安四个地区检察院开展试点,对辖区内的监狱全面实行巡回检察。试点时间为期一年,从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

省检察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杰同志就四川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相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新变化:从派驻检察到巡回检察

目前派驻检察是检察机关对监狱最主要的监督方式,主要采取同级检察机关派驻检察、上级检察机关不定期巡视检察、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等监督方式。这些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派驻检察人员长期驻在一个监狱,形成“熟人熟事”“拉不下情面”的局面。

巡回检察由此应运而生,目的就在于防止“权力长青苔”,解决传统派驻检察存在的“同化”。各试点院对辖区监狱不再实行派驻检察,而是以现有派驻检察人员为基础,调整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派出院的力量,组成一个或若干个巡回检察组。同时,根据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专业、特长等情况,成立若干个检察官办案组。各试点院还可以根据情况成立巡回检察办公室作为日常办公机构。

巡回检察组主要负责执行巡回检察任务,代表本院对监狱执行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规定情况,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面检察。检察官办案组主要负责办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刑罚执行违规违法监督案件、监管事故检察案件,以及办理或处理刑事执行活动中执法司法人员涉嫌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案件等。巡回检察办公室负责巡回检察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

试点期间对监狱巡回检察的次数及每次的时间、人员安排等,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但要保证巡回检察的工作质效。根据监督工作需要,采取不固定人员、不固定监狱的方式,组织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监狱发生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监管事故的,应当及时进行专门检察。

新模式:选点多样 操作性强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林红宇这样介绍四川省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五个特点:

试点地区具有多样性。在试点地区选取充分考虑了监狱分布、工作力量、组织机构等情况,既有一对一(一个检察院对一个监狱)的雅安、一对二的绵阳、一对三的南充和一对十的成都,又有派出地区检察院(绵阳小枧地区检察院),有利于提高试点工作的灵活性和丰富性。

试点工作覆盖面广。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狱检察室共有31个,四个试点地区检察院辖区内就有16个,占51.6%,在全国试点省份中涵盖面是最广的,有利于探索试点经验。

操作性强。合理设置巡回检察组织架构,各试点院对辖区监狱明确职责与分工,使巡回检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全面推开打下良好基础。

重点突出。 将以“规范监督,加强办案”为总要求,突出“司法办案”这个工作中心,围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这两条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切合四川实际的监狱检察工作模式,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和规范,为全国推广提供经验。

打造四川亮点。调整试点地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模式,和探索建立刑事执行职务行为监督案件办理模式,旨在减少重复劳动,有利于缓解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真正实现案件实质化办理。

新要求:确保巡回检察顺利推进

为确保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检察院明确:各试点地区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院的部署上来,敢于实践,勇于担当,善于创新,确保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各试点院要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各试点院要保留现有派驻检察室办公办案用房和装备设施,用于开展巡回检察和办案工作。要根据巡回任务配备专门的巡回检察车辆。在开展试点工作中,对于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局和监狱的衔接配合,保障巡回检察顺利进行。

各试点院要加强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巡回检察职责,对监狱存在的违法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失职的责任;对发现的监狱存在的违法问题不予报告、未依法及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渎职的责任。

四川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着力打造共赢、双赢、多赢的工作格局,与监狱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落实治本安全观,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实现监狱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试点地区检察院及监狱机关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应邀到会的新闻单位有:中新社四川分社、中国国家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法制日报驻川记者站、四川日报、四川卫视、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SCTV-4)、四川广播电台、四川法制报、四川工人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天府早报、成都日报、成都晚报、新华网、中国青年网、四川新闻网、腾讯网、今日头条。 

(原题为《四川检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4地区试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

    责任编辑:马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