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复制电子卷宗收费500元,啥工本费这么高?

澎湃特约评论员 舒锐
2018-07-04 14:38
来源:澎湃新闻

据法制晚报道,呼和浩特一家检察院日前被律师举报,称该院在律师复制卷宗时,“复制光盘1G文件以内,收取500元”。该院案件管理科负责人回应称:我们收费(标准)是上级发文的。不过,7月3日,检察院方面表示:案管部门收费存在不规范问题,正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先来普及一个与此有关的常识。辩护权的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充分保障辩护权也正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辩护权的实现程度一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辩护人,尤其是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普及率。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是辩护人能够在具体案件中全面、便利地实现辩护权。允许辩护人复制卷宗正是出于这一考虑,使他们能够了解到案情并为诉讼做好准备,这是确保辩护权实现的最基本条件。仅就辩护人在检察机关复制卷宗而言,从复制效率上,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给出了时间要求与程序、机构保障。 

从复制成本上说,前述司法解释规定:“辩护人复制案卷材料可以采取复印、拍照等方式,人民检察院只收取必需的工本费用。对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律师复制必要的案卷材料的费用,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减收或者免收。”在一些落实较为到位的地方,如北京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制定了明确的收费标准,普通的纸张复印一般为数毛钱,电子卷宗光盘每张1.5元。 

2015年12月28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全面部署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为电子文档,方便律师查阅复制。这不仅能够提升辩护人复制案卷的效率,更意味着辩护人低成本复制卷宗成为了司法机关推动信息化改革的重要副产品。一张光盘能承数个G的数据,即便是相对复杂案件,所有数据所对应的光盘成本一般也难以超过百元。 

电子卷宗可供复制,这本是司法改革带来的红利。在如此背景下,竟然还出现了500元的复制费,让人生疑。而据报道,当地案管中心工作人员拿出的价目表显示,收费标准为“电子卷1G以内的收500元,1G以上的每增加0.1G加收50元”,这的确让人瞠目结舌。 

虽然当地检察院已承认收费存在“不规范”,但我们仍有必要追问到底是哪里出现了“不规范”。究竟是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了个案的乱收费,还是当地实施了一份违反最高检司法解释的收费标准,沦为了制度性乱收费? 

如果只是个案中的违规操作,则只须对违规者严肃处理即可。而如果是制度性乱收费,则还须追问相关制度的制定背景,当地财政是否为电子卷宗制作的司法改革举措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当地检察院是否在资金不足的“无奈”情况下,将卷宗扫描的费用也算进了复制的费用?  

1G以内收取500元复印费,相对整个司法成本而言,或许不算多,但这却可能牵扯到司法机关是否乱收费问题,地方财政是否为司法机关提供必要经费问题,更可能涉及到改革的成本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这些命题,比500元复印费本身更值得各界深思。

    责任编辑:甘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