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立规制约保健品非法会销,场所提供方须提前3天报备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通讯员 张淑蓉 夏静
2018-06-27 18:24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7日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建立非法会销监管长效机制,该局日前建立了“一清单四制度”,并将于本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设开始运行。

“一清单四制度”指的是基层市场监管所辖区内所有能够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单位,要建立电子清单,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建立会议营销登记制度、企业会销责任承诺制度、会议营销信息报送制度、会议营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据介绍,2017年9月至今年5月,宁波对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行了集中整治,发现问题企业1291家,责令停产8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行政立案查处案件747起,涉案货值1242余万元。

“经过整治,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得到了遏制,目前不法分子手段基本转向隐蔽作案、流动作案、无规律类型作案,查处难度加大,会议营销便是其中一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27日告诉澎湃新闻。

会议营销是一种借助和利用会议的营销方式,寻找特定顾客,通过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会的方式销售产品。

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送米面粮油,把老人哄骗到会销场所上课,课上讲养生知识,“科普”保健品功效,会销人员在其间通过“饥饿”营销和买、赠、打折的手段,诱骗老人高价购买产品。由于会销场所课堂上没有产品,也没有涉嫌虚假宣传的纸质文件,执法人员在查处中会遇到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

宁波市市监部门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一清单四制度”运行后,会销单位如要在宁波举办讲座,会销场所提供方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辖区监管所报备信息,如果发现涉嫌虚假宣传,场所提供方要及时向当地基层监管所举报;会销单位要在会销场所公示法定资质,做出企业主体责任承诺;市场监管所接到会销信息,要安排人员到现场查验。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