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治理“大考”:有地方宣称已解决,但遇雨就原形毕露

澎湃新闻记者 李珣 刁凡超
2018-06-25 08:36
来源:澎湃新闻

督察组成员正在进行公众调查环节的上门回访工作。本文图片 澎湃新闻记者 李珣

5月的炎炎烈日下,安徽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内的黑臭水散发着刺鼻味道,正通过排灌站直排长江一级支流漳河,而在黑臭水滚滚而去的浪花下,还隐藏着当地居民多年举报未果的事实。

在环境部、住建部联合组成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查实上述情况后,“芜湖黑臭水直排长江支流”作为典型案例被环境部推上了官网的曝光台。

透过一张张触目惊心的现场照片,“黑臭水体治理”这一宏大命题以极具现场感的形式,被置放于舆论的聚光灯下。

按照2015年4月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 “水十条”)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

5月7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并在5月和6月派出督查组分三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检查各地是否完成“水十条”中规定的黑臭水体消除目标。

此次督查被称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首轮大考。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将连续三年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澎湃新闻(www.thepaer.cn)日前跟随督查组赴安徽、云南等地实地观察发现,除去环境部公开曝光的未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却上报已完成、漏报黑臭水体、部分地区河道黑臭现象仍较为严重等问题之外,在各地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控源截污、垃圾清运不到位问题仍较为普遍。

“黑臭水体问题的背后是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的问题,有的地方已经宣传(黑臭水体)问题解决了,但下了一场雨就原形毕露。”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强调标本兼治,立戒“形式主义”,“南方多雨的地方,必须走雨污分流这条路,老老实实做好控源截污。”

对此,多位参与此次黑臭水体环境督查的专业人士对澎湃新闻说,目前的黑臭水体治理仍需补齐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并克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通过建设海绵城市等系统性思路解决问题。

这一进程显然需久久为功。

污水截了后又溢入河,处理厂成了摆设

督察组在云南玉溪市玉溪大河沿岸巡河。

“判定的标准很严格,给出的结论要经得起推敲,并且落脚点是推动当地黑臭水体治理问题的解决。”6月5日下午,在历经数小时的研讨后,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赴云南督查组相关负责人对如何评定云南玉溪的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作出了如是阐述。

在几经考量后,被拎出一串问题的云南玉溪最终在“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种结果中被督查组评定为“基本完成”,但督查报告中的结果一栏同时标注了玉溪存在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临时截污管网渗漏溢流、垃圾长效收运处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与被公开曝光黑臭水体治理不力的安徽芜湖相比,涉险过关的云南玉溪看似侥幸,但在督查组专家看来,其所存在的一连串问题事实上颇具代表性。

玉溪市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共计4个,其中东风大沟南段和玉溪大河下段于2017年年底被当地上报称“整治已达到初见成效”的目标,这两段长度分别仅为1.24和1.25公里的黑臭水体成为此次专项督查的目标。

但与当地上报结果时的信心满满有所不同的是,督查组发现的一些问题让多位现场专家颇感错愕。

一遇强降雨,雨污合流箱涵中的污水便漫溢出来进入河道。

6月2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随同督查组在玉溪大河下段巡河时发现,河内北侧从远方延伸而来的黑色临时截污管道通入一处检查井后,管道中的污水并未通过岸边的水泵提升至污水处理厂,而是直接从检查井内大量溢流,混入河水浑黄的玉溪大河中。

“说白了就是异地直排,岸边的提升水泵成了摆设,这种问题应该曝光。”督查组专家站在与河面呈直角的水泥河岸上说。

玉溪相关部门虽然连夜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但督查组仍认为检查井井筒过矮,雨季降雨量较大时,这段临时截污管道仍存在溢流风险。

玉溪大河的临时截污管内污水并未按计划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是最终溢流入河道。

玉溪大河旁的雨污合流箱涵有污水漫溢的情况。

这类截污管道“断头”的现象在并不长的玉溪大河下段1.25公里内并非仅此一例,督查组发现原排入玉溪大河的玉龙花园污水,截流后理应排入的污水管并未接通,滚滚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未知箱涵。

“河流的截污工程尚未完工,永久性箱涵还在建设中,但这些临时截污工程却又隐患不小。”一位督查组专家对此评论说,一方面是过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基础设施历史欠账累累,另一方面仍是具体工作执行得不够精细。

事实上,云南玉溪所呈现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安徽芜湖、广西南宁、广东深圳等地均出现当地上报称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但督查组核查后确认仍存在治理工程并未完工、控源截污措施不完善、污水溢流直排等多种问题的情况。

“很多就是基础设施欠账,雨污分离、管网设施跟不上的问题,包括设施建好之后运营维护不到位。很多地方对污水没有纳管处理,把河道当成了排污渠,河道不臭才怪。”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刘明清对澎湃新闻说,截污纳管并有效处理河流两岸的污染源是根本性工作。

“老城区改造管网非常困难,就和先天心脏病一样”

事实上刘明清的上述分析已是业内外的共识。

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表示,黑臭水体问题的实质是污水垃圾问题,根子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老大难问题,也是城市转型发展必须要过的坎。

作为“滇中四城”之一的云南玉溪近年来发展迅速,其超过6万元的人均GDP也与全国水平相当,其中反映的问题更显样本意义。

面对督查组开列的问题清单和涉险过关的事实,玉溪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说,时间太紧迫而在建成区进行排水系统的施工又困难不小。

以贯穿玉溪城区的玉溪大河下段为例,多年来玉溪老城区居住区、工厂、养殖场所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

玉溪市投入三亿余元自去年开始在玉溪大河相关河段建设永久性箱涵,6月初澎湃新闻到访时,这项声势浩大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完工的工程仍在紧张施工中,深入地下数米深的宽大箱涵中向外凸起着钢筋,但工程需横穿昆玉高速、昆玉铁路和各类燃气管道、光缆等,颇为复杂。

云南玉溪正在建设永久性污水箱涵,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需要和各种部门沟通,甚至需要改线,有的还受征地红线的限制,会拖慢工程。”玉溪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说。

这类问题并非孤例,被督查组评定为黑臭水体治理程度较高的云南昭通市,更向督查组直陈,多条黑臭水体流经老城区部分已被建筑和道路覆盖,沿河两侧居民住宅密集,对原有雨污合流污水管网实施清污分流改造难度很大。

“老城区改造管网非常困难,就和先天心脏病一样。新城区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难点就是雨污分流。”刘明清对澎湃新闻说。

中国长期以来的排水体制采用的是雨水和污水合用一条排水管道的形式,即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但一旦出现强降雨,管道内的水量往往会超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便会出现溢流,大量雨污混合物会直排入水体。

而各地正在推广实施的雨污分流工程,则将雨水和污水各用一条管道输送,避免降雨量较大时出现溢流污染现象,并能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但相较于通过截污纳管解决污水直排的“有无”问题,攻克雨污合流的“好坏”问题在实践中却更为棘手。

玉溪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透露,以玉溪大河为例,其周边的部分新建小区已经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但分开收集的污水一出小区又进入到合流管内,这种局部改造在以雨污合流制为主体的城市管网系统并未发挥应有作用。

一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人士对澎湃新闻说,且不说云南玉溪,深圳作为国内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在治水上同样面临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几百亿的大手笔治理黑臭严重的茅洲河一例便是典型。

事实上,不仅是被列入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和部委督查对象的这些主要河流,聚光灯之外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同样面临此类问题。

坐落在抚仙湖东岸的玉溪市澄江县海镜社区的多位村民每逢下雨便担心不已,怕住宅附近的排污渠内的污水雨水混合物会溢流到家里。

“之前设计的就是路边涵洞,雨天雨水污水混合排到湖里,可以说是随便排,但是这几年环保严了之后我们也不敢随便弄,现在实施的是雨污分流工程。”面对颇为愤懑的村民,澄江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要求污水必须纳管处理,并使用水泵送至村口的污水处理终端,雨水则疏通到抚仙湖畔的人工湿地中。

站在轰鸣作响的污水处理终端旁,澄江县环保局负责人说,目前这套设备尚在调试,目前只能每天用罐车将收集来的污水一车车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不是光盯住那些名单上的黑臭水体,要把这些‘毛细血管’都治理到位,该做的工程做了,黑和臭才会真得远离水。”在碧波如镜的高原明珠抚仙湖畔,一位督查组执法人员对澎湃新闻说。

云南玉溪抚仙湖畔农村雨污水溢流的情况,折射出农村排水系统亟待完善。

多位受访者回访时的意见与问卷中意见不一致

“去年年初开始有好转,希望不要有反复。”谈及家门口这条日夜流淌的玉溪大河,玉溪红塔区玉村社区的王玉(化名)语气严肃。

回忆起这条河的过往,她向上门回访的督查组相关工作人员称,此前玉溪大河一遇雨季便会有大量泡沫和漂浮物,并有气味飘散。

王玉的反馈亦足以影响到对玉溪黑臭水体治理结果的评定,在这场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黑臭水体攻坚战中,公众意见成为评估结果的关键指标。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黑臭水体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形式督查包括判断水体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要以公众的满意度为是否消除黑臭的首要依据;水质监测数据是否符合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的要求等。

实质督查则包括检查控源截污措施、垃圾清理措施、清淤疏浚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四方面是否落实。

“公众满意”的判定条件为“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超过90%,参照水质监测结果”。

“按照部里的要求,一个黑臭水体至少在周边区域按比例分配完成100份调查问卷,并抽取15%的比例进行回访。”在培训完开展调查的玉溪住建局和街道办工作人员后,督查组相关人士说。

在当地调查人员上门后,王玉打开手机扫一扫被调查水体的二维码信息,便可针对问卷中的9个问题进行反馈。

值得注意的是,问卷开头便有“您是否经常经过这条河并对这条河的治理情况有了解”的提问,如被调查者填“否”,调查随即结束,而调查问卷的最后,当地调查人员还需附上门牌地址的照片等信息。

但以公众意见作为评估结果关键指标在操作层面仍存问题。

“我们打电话进行回访,参与调查的居民甚至会直接骂我们是骗子然后挂断电话。”一位参与黑臭水体督查的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说,相较于沿海发达地区,云南等地居民的公民意识仍稍显不足。

在此次针对玉溪的督查中,还出现了公众满意度调查与电话回访核查吻合率低的情况,针对东风大沟公众调查的问卷与回访吻合率仅为68.8%,多位受访者回访时的意见与问卷中意见不一致。

事实上,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此前也表示,抽查发现,有的地方入户调查,“一个人填了三份”,还有的根据联系电话打过去没人接,“作风不扎实,想要蒙混过关,不行。”

“如果作为刚性指标,又和政绩考核联系在一起,就可能形成操作甚至造假的动力。”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马军就此对澎湃新闻表示,解决这一问题还需依靠长效监督,并完善调查方法。

此外,马军及多位参与督查的相关人士均对澎湃新闻表示,治理黑臭水体离不开公民意识的提高,这也有赖于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的水平。

“比如垃圾的问题,漂浮物的问题,这就跟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文明意识是有关的。”参与对安徽城市黑臭水体环境督查的中国规划设计院水院副院长刘广奇对澎湃新闻说。

实现“长制久清目标需要警惕两种做法

伴随全国36城黑臭水体环境督查的步步推进,“黑臭水体何以长制久清”的叩问正逐步逼近现实。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根据住建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排查出的2100个黑臭水体中,已有1745个完成治理,正在治理中的264个,治理方案尚在制定中的91个,没有未启动治理的黑臭水体。

如何确保实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设立的目标,并努力做到“长制久清”?

督查组注意到,云南玉溪两条被督查的黑臭水体均只有一公里多,但当地在水体上游也开展了各类治理工程。

刘明清对澎湃新闻说,玉溪虽存在一些问题,但当地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海绵城市建设进程,并把治理工作从整个流域出发,上下游统筹,从源头上实现污染负荷削减的思路值得肯定和借鉴。“黑臭水体的治理难以一蹴而就,需要系统化、立足长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相较之下,一种极端的做法需要警惕,“只治理这一公里的,甚至用水冲,也可以完成指标。”

在刘明清看来,另一种尤需警惕的做法是,重视工程建设但轻视运营维护,“建好之后的运营维护很重要,污水处理厂一般还行,是环境部门的监管大户,但地下复杂的管网系统同样需要维护好”。

例如,东部某市目前每年养护管道长度约一万公里,一年可以清出17万立方米污泥来,不及时把管道中的污泥清出来,下雨就污染水体,同时也是构成水体淤泥的主要来源。

对此,刘广奇表示,地下排水管网目前不仅是维护问题,而是从前期规划上就应该树立一盘棋思想。

“现在我们很多城市其实是不知道自己城市地下有什么管线的,一个开发商开发完这个楼盘,他会把污水管道就近接到一个管里,这个管道在市政管网里属于什么管他们不管。”刘广奇说,城市快速发展时期内,一些房地产和其他建设项目时常未走完在规划局的完整程序,以致相关的管网分布连规划部门都不能完整掌握。

“比如雨污混接,当时很随意地就接上了。”刘广奇对澎湃新闻说,他在安徽合肥、芜湖等地督查时发现,一些小区的污水流出小区后,直接接入了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后的雨水管道中,以致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内。

在此次督查的过程中,谈及黑臭水体的治理,督查组成员们常将云南昭通及玉溪进行对比,昭通作为滇东北乌蒙山区的贫困城市,治理任务也更为繁重,依靠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等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治理成果,而玉溪作为云南发展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投入数十亿元但治理成果却不及昭通。

专家们因而相信,当责任压实到位并将系统的治理方案辅助实施,“长制久清”的目标是可以企及的。

    责任编辑:李云芳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