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厅官武志忠减刑案开庭:曾坐拥34套房产,犯五罪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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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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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呼和浩特第四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罪犯武志忠减刑一案。该案合议庭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组成,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民警、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员依法出庭履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审理。

据了解,罪犯武志忠于2014年7月16日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8月26日交付监狱服刑改造。呼和浩特第四监狱于2018年4月10日提出对罪犯武志忠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的减刑建议,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审核后于2018年6月11日报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五日内在网上依法进行了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2018年6月20日对罪犯武志忠减刑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认真听取了罪犯武志忠、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及证人的意见,合议庭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

案件将择期宣判。

【延伸阅读】

坐拥34套房产的“佛系”厅官拟减刑至22年

秦羽/长安街知事

每天念经拜佛、佛像下藏近百张黄色光盘、坐拥34套房产、自称“我就能代表政府”……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这位有些“精分”的厅官——武志忠。

这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厅官近日被建议减为有期徒刑22年。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7岁的武志忠此前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曾任内蒙古高院副院长,落马前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然而,他的法律素养并未用在守法用法上。

2013年7月,武志忠被双开。5个月后,呼和浩特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除了贪污1026万、受贿545万、挪用公款3420万,他还有人民币2097万元、19757港币、3474欧元、13万美元、865加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隐瞒境外存款177万加元、51万美元。

一审宣判后,武志忠不服,提起上诉,后被内蒙古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对于武志忠案的详情,《半月谈》、《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曾进行过深度披露。报道称,这名33岁就当上县长的干部眼里早已没有了党纪国法,而是奢靡变质、腐化堕落、以权谋私。

比如在信仰方面,他竟把住所内的一间屋子专门装修为佛堂,供奉近百尊大大小小的佛龛、佛像等,每天念经拜佛。然而,在供奉佛像的柜子下面,办案人员发现,武志忠存放着近百张黄色淫秽光盘。

除了佛教,他还热衷于研究阴阳八卦,俨然把自己当作易学大师和风水先生,经常去帮一些企业老板参禅悟道,测算风水,指点迷津。

比如在工作方面,武志忠的专横霸道在包头中院、自治区高院是出了名的,到法制办更加肆无忌惮。为帮助妻子贷款搞房地产开发,他竟拿公款办抵押,还口出狂言:“我是副秘书长,我就能代表政府,我说了就算!”甚至在落马后、接受审判时,他还威胁办案人员。

在经济方面,他更是贪婪且疯狂:在国内拥有房产33处,在加拿大拥有1处。清查财产时,仅房门钥匙就装了满满一提包。

在北京、呼市的几处储藏室,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玉石琳琅满目,十余名干警耗时近一个月才清点完毕。其妻于惠珑也是奢侈无度,有一次他们夫妇入住北京某高档酒店,看到里面的工艺品店有喜欢的首饰,竟包下一个柜台。

检察机关共扣押冻结武志忠个人家产价值4000余万元,而以他的工资计算,挣这笔钱需要300多年。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武志忠案的警示非常深刻: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沉湎于奢靡享乐,势必走向反面,自毁前程。

今年6月12日,高院发布的一则立案公示显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于4月份对武志忠提出减刑建议,理由是“其在服刑改造中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积极配合治疗,考核期内累计获得表扬5次,确有悔改表现”。

狱方提出,武志忠在2015年度“三课学习成绩单”中思想教育成绩为59分。因一直身患疾病,其思想波动较大,参加思想教育活动缺乏积极性,不参加劳动,也未能深刻反省自己,对认罪悔罪的认识不透彻。经过教育感化,现在认罪悔罪的态度较好。

 (原题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武志忠减刑一案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马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