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海策·说法②|中国海洋法人才断层,国际对抗力亟待提升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包毅楠
2018-06-22 12:21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

2013年1月,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就中菲在南海有关争议单方面提起仲裁。2015年10月和2016年7月,仲裁庭分别作出裁决。

在仲裁庭作出两份裁决后,中国政府均当即郑重宣布,仲裁庭有关裁决是无效的,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2018年5月14日,中国国际法学会组织撰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中英文)由外文出版社出版。牛津大学出版社在《中国国际法论刊》以专刊形式同时出版其英文本。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邀请部分参与《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编撰,以及长期关心南海问题的国际法学者,从国际法视角对南海问题做一观察,以启迪思考。

二十一世纪是人才的世纪,也是海洋的世纪。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毫无疑问,海洋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海洋专业人才,特别是海洋法专业人才。海洋法作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关系到我国在东海和南海的核心利益,关系到我国建设海洋强国事业的全局。

人才供需严重失衡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海洋法人才队伍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队伍必然离不开海洋法专业的教学。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目前我国法学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中,海洋法仍然处于不受重视的地位。虽然全国综合类高等院校普遍开设法学专业,但鲜有开设海洋法课程。即便是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在内的多所政法类专业院校中,开设专门的海洋法课程的也不多见。此外,目前国内已出版的《海洋法》教材尚不足十部,反映出目前我国海洋法教学力量和研究基础均十分薄弱,海洋法在整个法学教育体系中属于极端落后的地位。这也客观造成了目前我国海洋法专业人才属于稀缺资源。

显然,这一现状同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问题是极其不相称的,也与现阶段我国面临同周边国家存在海洋争端的紧迫现实不相匹配。事实上,目前我国不仅同越南、菲律宾等国存在领土主权及海洋权利争端,也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南海域外国家在某些海洋法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特别是,由于中美两国长期以来对于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当代海洋法制度和规则存在不同的解读,在军舰是否拥有在领海的无害通过权、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活动是否需要沿海国许可、无人潜航器的部署和运作是否合法等问题上持完全对立的立场。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的“南海仲裁案”之后,美国近年来联合澳大利亚等国频频出动军舰军机在南海开展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自2015年10月“拉森”号事件至2018年5月的“希金斯”号、“安提坦”号事件,短短两年半时间内美国军舰就已十一次擅闯我国南海岛礁邻近海域,不断挑战我国的底线,使得南海法律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我国在南海法律战上全面应对美国的挑衅,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菲律宾“垄断权威”

2018年5月14日,中国国际法学会授权发布《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专题报告。该报告是我国国际法学界针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错误裁决的全面批判,是对以美国为首的别有用心的国家企图在南海不断制造事端的有力回击。该报告的发布在我国南海法律战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以西方国际法理论占主导的当代国际法体系中,美国等海洋大国依旧垄断着海洋法学界的主要话语权,这就使得我国在目前的南海法律战中并不占优势,在国际舆论中也未能占据法律制高点。值得一提的是,在臭名昭著的“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律师团队全员由来自英美的海洋法资深专家组成。他们依靠自己在国际法学界的学术影响力,影响了仲裁庭作出公正的裁决。

相比之下,目前我国鲜有得到国际法学界公认的、足以在国际上真正对抗这些英美海洋法专家的权威学者,而全国上下具有较高国际学术竞争力的海洋法专业人才恐怕尚不足百人——这表明我国高水平的海洋法人才存在严重的断层,也与我国法学教育中长期不重视海洋法教学、不重视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密切相关。因此,为了应对持续开展的南海法律战,切实维护我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我国重视海洋法教学,加快培养、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高水平海洋法专业人才队伍已是刻不容缓,时不我待。

我国亟需两类人才

笔者认为,要改变目前我国海洋法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需要尽快采取以下两大举措。

其一,重视海洋法教学,提升海洋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将海洋法教学的重要性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打赢南海法律战,需要海洋法基本理论作为 “武器”。离开了海洋法基本理论,任何基于海洋法的权利主张和法律立场就变成无本之木,法律战也就无从打起。事实上,海洋法基本理论正是海洋法教学的主要内容。可以说,海洋法教学是提升法学教师和法学学生的海洋法基本理论水平的主要途径。因此,重视海洋法教学既是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有利于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的战略性工程。

在具体举措方面,需要国家统筹,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等相关部委协调一致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作出特殊安排。例如将海洋法列入政法院校的必修课程,在其他开设法学学科的高等院校中大力推广海洋法课程,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增设海洋法基本理论问题有关内容的考题。这样既使得海洋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迅速升温,也使得我国法学界在今后更关注海洋法问题,以便为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其二,大力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组建海洋法精英教师和专业诉讼团队。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需要大力培养两类海洋法专业人才。第一类是海洋法基本理论人才。这类人才的主体是海洋法教师和科研人员,他们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教学和科研,吸引更多法学专业学生和法律工作者投身海洋法的事业中来,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如能通过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和边界与海洋司举办海洋法理论培训班的形式,培养一批海洋法专业的精英教师和科研人员,再通过这批精英教师、科研人员培养出更多海洋法理论人才,必将确保海洋法专业人才资源可以源源不断得到扩展和补充。第二类是海洋法诉讼人才这类人才的主体是海洋法专业律师。虽然我国目前并没有国际法专业律师团队,但我国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从国际法权威学者、专家和实务人员中遴选出合适的人才。他们既可以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从事海洋法教学和科研中的优秀人员,也可以来自具有熟悉国际司法和仲裁程序的实务工作者。通过将这些优秀人才组成海洋法诉讼团队,对其强化培训,为今后开展法律战、参与国际性质的海洋争端诉讼和仲裁程序做好充足的准备。

提高海洋法教学的地位,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均非易事,且并不是短期内能速见成效。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国如欲真正建设成为海洋强国,必须脚踏实地,步步为营。鉴于此,笔者发出呼吁:重视海洋法教学、大力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是实现我国“海洋强国梦”的必由之路。机不可失,时不我待!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责任编辑:杨一帆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