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刊:少数领导有意无意以“功成不必在我”作掩护

郭光文/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8-06-16 22:44

某地两个村围绕一座小型水库的权属问题,长期你争我夺、吵闹不休,甚至发展到打架斗殴、群体滋事。村民连续多年向乡党委反映情况,但屡屡得不到解决,一拖再拖。乡领导竟然大言不惭地说,“‘功成不必在我’嘛,让后来的人解决吧”。这般拿“功成不必在我”当挡箭牌,着实不应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一抓到底、善始善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任接着一任干,切忌急功近利。可以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民接力奋斗的结果。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无私无畏、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积极进取,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状态和“建功必须有我”的奋斗姿态干事创业,创造了无愧于时代和担当的业绩,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中国载人航天事业不断发展、河北塞罕坝农场植树绿化、山西右玉治沙造林等,无不如此。

但毋庸讳言,确有少数领导干部有意无意以“功成不必在我”作掩护,在工作中消极怠政不作为。有的在落实改革举措上既不敢破除陈规陋习,又不敢整治顽瘴痼疾,更不敢触碰自身利益,还美其名曰“心急吃不得烫馍馍”;有的在研究发展任务上遇到棘手问题,要么以“了解了解”朝下压,要么以“协调协调”往外推,要么以“汇报汇报”向上交,满足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往往大事小办、急事慢办、非办不可的事情敷衍塞责办,甚至有的事情借故不办;有的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面对强烈诉求,却辩称矛盾形成都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解决也必需“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能躲则躲、能捂则捂、能拖则拖,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恶化。凡此种种,当为借故不为,哪里是什么“功成不必在我”,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损害。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深刻指出,“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不计较个人名利,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经过历史沉淀后的评价,这才是共产党员应有的赤诚初心和崇高境界。那些假“功成不必在我”之名,行“无所作为怠政”之实的领导干部,归根到底,是由于宗旨意识淡薄、政绩观错位、私心杂念滋长。放任这些不作为慢作为的庸人哲学生长,不但使人生迷失方向、拐入下行轨道,而且拖累改革发展稳定大业,损害民生福祉。

不可否认,一些领导干部奉“拖字诀”为圭臬、甘心碌碌无为,与担心干得多错得多,影响头上的“乌纱帽”不无关系。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前不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信号已然十分鲜明,消极怠政者借口再堂皇也没有市场了,只有“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才能随着事业的发展乘风翱翔、大展抱负。

(原标题为《 不能拿“功成不必在我”当挡箭牌》)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