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检方督促修缮维护“红军洞”

重庆晨报
2018-06-14 09:43

“红军洞”是英雄事迹和精神的纪念设施。

在重庆东南部的革命老区秀山县,至今流传着一个感人的故事:当年红军黔东特委书记兼独立师政委段苏权在秀山县邑梅镇遭遇伏击,在当地居民李木富等人的救治下,最终重返红军部队。而位于秀山县雅江镇江西村车田组的“红军洞”,正是见证这段红军与老百姓鱼水情的故地,因而成了当地县级保护文物。

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在捍卫英烈荣誉和尊严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再次走到“台前”。近日,秀山县检察院在摸排线索时,发现“红军洞”附近杂草丛生,已不能正常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检方通过诉前程序向当地文化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修缮维护,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这是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我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带上无人机摸排线索

1987年,“红军洞”被秀山县政府确定为县级国有保护文物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后,5月4日,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发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英烈保护法,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

5月23日,秀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徐海和两位检察官助理带上无人机、便携式打印机等办案工具,出发去摸排线索。

当天,他们走访了苏维埃政权旧址、红三军司令部遗址、平马芦生华烈士墓,最后来到“红军洞”,可眼前的这一幕跟印象中的革命圣地相去甚远。三人下车之后,朝着红军洞的方向走,沿途满是落叶,有的早已腐败。道路被灌木遮挡,要想前行,只有将树木刨开。

步行10分钟左右,三人终于来到半人高的“红军洞”前,可周边杂草丛生,碑文模糊不清,想要来瞻仰英烈纪念设施,哪能顺利进行。徐海介绍,这样的环境已经不能满足纪念、教育、参观的用途。根据刚颁布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秀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红军洞”调查取证。由检方供图

保护纪念设施庄严肃穆

随后5天,秀山县检察院对该县境内其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陵园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了解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现状,深入摸排英烈保护案件线索。其间,徐海专门到当地图书馆,去调阅“红军洞”的历史背景资料,进一步了解段苏权将军与老百姓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

5月28日,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秀山县检察院依法对秀山县文化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立案审查。

5月29日,秀山县检察院向县文化委员会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红军洞”修缮、维护,确保恢复纪念和教育基地功能。同时,检方还建议其对辖区内其他类似具有纪念和教育意义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制定保护措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

收到检察建议后,秀山县文化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于6月8日作出书面回复。

据介绍,在秀山县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参与下,秀山县文化委对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且具有纪念英雄烈士和教育意义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以及代表性建筑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

同时,还对其他损毁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现场拍照,确定维修方案,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秀山县政府,进行抢救性修缮维护。

已对19处纪念设施制定维护方案

经过复查,共梳理辖区内包括红三军司令部遗址、倒马坎战斗遗址、周家坳红军烈士墓、平马芦生华烈士墓、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在内的19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并制定了相关维修保护方案。据悉,秀山县检察院将对后续工作持续跟进监督。

截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24件,立案48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74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4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其中,秀山县检察院共计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2件,成功实现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全覆盖。

(原标题:红军洞周边杂草丛生碑文模糊不清,检方督促文化委员会修缮维护;捍卫英烈荣誉和尊严,秀山县检察院办理重庆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谢寅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