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为最高检顶层设计提供参考

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
2018-06-14 09:39
来源:澎湃新闻

继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人员转隶之后,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也已提上日程。近日,山东当地媒体的公开新闻报道披露,山东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精心挑选了9个基层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以总结经验,为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参考和样板。

据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曹县检察”消息,6月13日,曹县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座谈会,邀请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今年中央部署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检察系统也部署了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逯其彦参加座谈会并发言指出,“今年中央部署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检察系统也部署了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山东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精心挑选了9个基层检察院进行试点,曹县检察院作为全省9个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基层检察院之一,以总结经验,为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参考和样板。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的原则是:以办案为中心,从有利于提高质量效率、有利于提升检察官的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来设计。如批捕和起诉,原来分成捕、诉两个阶段,两个科室,捕诉分开,各管一段,内生对案件负责任的动因可能不足,导致效率低、专业性不强。现在是捕诉合一,谁批捕谁诉,就会把出庭的经验、法庭的标准,很自然地融入批捕环节。批捕时候就以能不能最终诉出去的要求严格把握、引领侦查取证工作。到起诉环节,对证据已经十分熟悉,效率就能提高。而且从批捕就开始跟进,始终和公安人员建立联系,有些证据问题在侦查期间就已经解决了,案件质量也有保证。‘捕诉合一’模式有利于专业化建设,公安机关按罪名分类设置机构,法院结合专业化设审判庭。我们的改革也是借鉴了公安、法院的做法,实行专业化分工。同时,这次机构改革,也有利于与公安、法院高效对接、形成合力。”

曹县之外,山东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的9个基层检察院还包括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滕州检察”微信公众号6月12日发布的消息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5月21日召开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会上,传达了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根据会议精神,我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8个,设置办案机构5个、综合业务机构1个、综合机构2个,分别是:刑事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执行和未成年人检察部、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办公室、政治部。”

此前,据《山东法制报》报道,5月11 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出席并讲话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内容、要求和工作安排,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纪律规定,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指导意见》周密部署安排,强化思想引导,积极稳妥地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为我省下步推开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为最高检顶层设计提供第一手资料。”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