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乘人死亡,提供试驾服务者是否承担责任?

2018-06-12 13:54
江苏

现在市面上很多汽车销售企业,为了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往往提供一些体验性质的试乘试驾服务,在试乘试驾过程中,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试驾车辆可能毁损,试乘试驾客户可能会存在人身伤亡,这些情况发生后,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且看如下案例:(以下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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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4年6月4日,刘长发看中一款雷诺轿车,遂到离家不远的路达汽车贸易公司选购,路达公司销售人员罗志云声称公司可以提供试乘试驾服务,买车前客户可以先体验车辆驾驶性能,刘长发正有此意,于是与公司签订了《试乘试驾协议书》一份。该协议签订后,罗志云担任驾驶员,刘长发坐在副驾驶,当车辆行驶至某国道路段时,因罗志云驾驶车辆时严重超速,与迎面驶来的王长贵驾驶的奥迪Q7相撞,最终导致罗志云和刘长发当场死亡。

当地交警大队针对此次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罗志云负次要责任,奥迪Q7车主王长贵负主要责任,刘长发没有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长发的妻子梅淑英与路达公司协商谈判,后者支付了20万元后遂拒绝支付其他费用,梅淑英只得以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路达公司赔偿各项刘长发死亡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99527元(扣除了路达公司预先垫付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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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1.本案是合同纠纷还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路达公司提供试乘试驾服务时,导致客户刘长发死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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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观点

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了代理律师,双方各持己见。

被告及其代理人认为:

1.客户刘长发的死亡,是因王长贵驾驶的奥迪Q7越野车导致,王长贵承担此次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王长贵在中国人保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因此,应该追加王长贵和保险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告,由王长贵及其保险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后,不足部分,路达公司最多只承担刘长发死亡30%的经济损失。

2.原告部分诉请不合法、不合理。其中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本案是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之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赔偿义务人应赔偿精神抚慰金。另外,原告提出的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住宿费均偏高,参照司法实践,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应以三人三天为宜,金额以2000元为合法合理费用。

原告及其代理人则认为:

1.死者刘长发在试乘试驾前,与路达公司签订了《试乘试驾协议书》,又因被告的销售人员罗志云的驾驶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因此被告路达公司与刘长发之间成立了试乘试驾服务的合同关系。刘长发是因交通事故死亡,因此本案属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及其家属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行使请求权,现在原告选择以合同纠纷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的原则,因此被告要求追加王长贵和中国人保作为被告于法无据。

2.被告路达公司在汽车销售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汽车试乘试驾体验服务,就应对参与试乘试驾的客户提供安全保障,然则路达公司的销售人员罗志云未遵守交通规则,严重超速行驶,与王长贵的车辆相撞,导致刘长发的死亡,因此被告路达公司违反合同义务,应对刘长发的死亡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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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经综合审查后,认可原告代理人的意见,将本案以合同纠纷处理,并未追加奥迪Q7的车主王长贵以及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但同时因为本案是合同纠纷,因此对于原告提出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综合判定原告的各项合理经济损失在扣除被告已支付的20万元后,最终损失为442916元。

判决:

一、被告路达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梅淑英各项赔偿款共计442916元。

二、驳回原告梅淑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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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

本案存在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责任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即使被告路达公司认为本案交通事故的主要过错方在奥迪Q7越野车的车主王长贵,应由王长贵承担大部分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也只能涉及事后追偿,不属本案的调整范畴。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合同违约之诉是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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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来源:黔微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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