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一法院:所受理244起“民告官”案仅一名正职出庭

华商报
2018-06-11 12:33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图片来自网络

在244起行政案件中,仅有100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而这些负责人中,仅有1人次是正职……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发布了2016~2017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显示,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类案件244起,“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

6月8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年安康地区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发展,除人社、公安、国土和房产这些诉讼高发部门外,一些过去很少出现,甚至从未出现诉讼的行政部门也开始面临行政诉讼,比如民政部门、食药部门、金融监督部门、教育管理部门等。从受理案件的被告行政层级看,集中体现在县区级行政机关。

两年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案件结案241起,实体判决108件,行政机关败诉51件。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涉及民生、资源管理类行政管理领域。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不甚理想。在244起行政案件中,仅有100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中正职负责人仅1人次(某派出所所长),其余均为副职负责人。此外,还有2件案件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还有部分行政机关基本全年无负责人出庭。

对于不能出庭应诉的原因,出具的情况说明也多以“工作繁忙、有其他事务需要处理”等非法定事由敷衍塞责,“告官不见官”现象仍然存在。且在出庭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当中,还存在大量的“出庭不出声”现象。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负责人建议,各级政府应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行政机关败诉情况、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生效裁判执行情况、执法投诉情况等统一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同时,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投诉、败诉、违法违规等情况,要进行甄别和研究,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并启动追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原标题为《244起“民告官”案仅1名正职出庭》)

    责任编辑:陈雷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