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新闻|中央追逃办为何选择公布这50个外逃人员线索?

姜洁/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8-06-06 22:21

6月6日晚7时,中央追逃办发布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了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有人可能要问了,为什么要选择这50名外逃人员,他们和2015年4月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2017年4月公布藏匿线索的22名外逃人员之间有什么关系?公布这些信息将会对外逃人员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信息,我们对这50人作了详细的分析。

32人为“百名红通”人员,其中15人为2017年公布藏匿线索的外逃人员

经查询发现,这50人中,有32人为“百名红通”人员,占总数的64%。其中,有15人在2017年公布藏匿线索的22名外逃人员名单中。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52人归案,剩下48人尚未归案;去年公布的22人名单中,已有任标、徐雪伟、刘常凯、黄红、贺俭、李文革6名“百名红通”人员回国投案自首。

今年1月2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外逃16年的“百名红通”人员胡玉兴回国投案自首。至此,全国“百名红通”人员已有52名归案。此后,“百名红通”人员尚无新归案者。查询可以发现,尚未归案的48人中有46人都逃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不少外逃人员外逃时间长,甚至还取得了当地合法身份,追逃难度相对较大。这从一个角度说明,越往后啃的骨头越硬。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如此,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不会变,此次公布50名外逃人员有关线索,就是要向社会各界表明,只要有一人尚在外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就不会鸣金收兵。

21人逃亡时间超过10年,新增人员绝大多数为近年来外逃者

根据公布的信息可以发现,50名外逃人员中,23人逃往美国,11人逃往加拿大,6人逃往新西兰,4人逃往澳大利亚,2人逃往香港,逃往新加坡、英国、泰国和越南的各1人。其中,涉嫌罪名最多的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均为职务犯罪。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外逃时间超过10年者达21人,逃亡5至10年者达13人,近5年内外逃者为16人。其中,名单中新增的18个非“百名红通”人员中,16人均为近10年内外逃者,其中2013年外逃者为2人,2014年外逃者为5人,2015年外逃者为2人,2016年外逃者为2人,2017年外逃者1人。

据了解,近年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个标志就是新增外逃人数呈逐年大幅下降之势。据统计,这一数据在2014年是101人,2015年为31人,2016年为19人,2017年为4人,今年截至目前仅为1人。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在追逃的同时持续加大防逃力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证件管理和清理“裸官”等各项规定,让企图外逃的不敢逃、不能逃。此次将近年来新增外逃人员纳入50人名单,也充分体现了中央追逃追赃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的决心。

外逃人员中不少级别高、影响大,公布其具体线索将有力挤压其生存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相比去年公布的外逃人员藏匿线索,本次公告在数量、信息上再次升级,不少人级别高、影响大,例如2017年3月24日外逃的湖南省长沙市建委原副主任彭旭峰,2015年4月外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戎生灵,2014年12月外逃的中国联通公司国际业务部原总经理闫波,2014年4月25日外逃的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等,原先均为局级领导干部,且出逃时间均较短,在防逃“篱笆”越扎越紧的形势下顶风作案,性质和影响较为恶劣,引起中央追逃办的高度重视。

此外,此次公告精准定位、精确制导,通过公开曝光挤压其生存空间。50名外逃人员信息大多附上了“目前可能居住地”,甚至标注了其目前可能居住的社区、街道,为知情者提供聚焦点,将外逃人员陷入十面埋伏、四面楚歌的境地,形成“天罗地网、无处可逃”的局面。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外逃人员唯有放弃幻想,认识到藏匿是条不归路、尽早回国投案自首才是阳光正道。

(原题为《中央追逃办为啥选择公布这50个外逃人员线索?》)

    责任编辑:蒋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