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出意见保障乡村振兴:惩处黑恶势力,严查“微腐败”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2018-05-21 21:23
来源:澎湃新闻

依法惩处各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营造安定有序的乡村环境;对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严查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

5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制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并下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介绍,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4月,湖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就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出了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湖南省法院制定该《意见》,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为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生活幸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依法妥善审理执行涉农案件,助推现代化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重强调依法惩处各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营造安定有序的乡村环境。严厉打击农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活动,着重强调对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坚决捍卫农民切身利益。

对涉农民事案件审理,《意见》强调通过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加强农村市场规范整顿,实现农民工维权的常态化,推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各类环资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工作,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手段,建立健全农村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制度,推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对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切实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让农村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在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助推乡村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动建立由司法、行政和社会共同参与化解家事纠纷的新型综合协调机制,并依法维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