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骚乱案继续审理,陪审团裁定梁天琦一项暴动罪成立

金东/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8-05-18 20:28

梁天琦 央视新闻客户端 资料图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5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涉及梁天琦等5名被告的旺角骚乱案件,陪审团退庭商议后作出裁决,“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一项涉及亚皆老街的暴动罪成立;另一项暴动罪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另一项煽惑暴动罪不成立。

另外,针对梁天琦、第二被告李诺文、第三被告卢建民及第四被告林傲轩,分别被控涉及在砵兰街参与暴动行为的一项暴动罪,陪审团一致裁定卢建民罪名成立,而另外3人,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而第五被告林伦庆,被裁定三项暴动罪全部不成立。

香港旺角骚乱发生于2016年2月8日晚,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了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并向示威者挥动警棍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

2017年4月3日,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审理一宗2016年旺角暴乱相关案件被告杨家伦被控犯有暴动及纵火罪,区域法院裁定其2项罪名成立。

2018年5月2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2016年旺角骚乱案件中,9名被告犯有暴动等11项罪名成立。

(原题为《香港旺角骚乱案 陪审团裁定梁天琦一项暴动罪成立》)

    责任编辑:文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