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精神病患者等进校园

河北发布
2018-05-17 09:29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5月15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的隐患排查制度,积极使用“互联网+网格化”隐患管理手段,做好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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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要特别重视消防、用电、接送学生车辆、卫生、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等方面的排查。各高校要加强教育,防止学生陷入各种理财、贷款、诈骗和传销组织等,加强网络及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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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学校要做好安保防范工作,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坚决防止精神病患者及其他非法人员进入校园。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的协调职能,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学校周边商业摊点、游商走贩、自发集市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现象;上下学高峰时段接送车辆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疏导、管控不到位现象;学校周边黑车及无安全保障车辆拉送学生问题;学校及周边敲诈、勒索、抢劫等治安隐患突出问题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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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雨季、汛期、暑期即将来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暴雨、山洪、泥石流、高温等自然灾害,必要时可采取停课、调整考试时间等措施,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坚决防止形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严防出现接送幼儿车辆遗忘幼儿高温致死事故。同时,大力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附:《通知》全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安全稳定无小事,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必须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先的原则,必须保持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现就相关工作再次强调,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主动担当,各个部门协调联动。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好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度体系,完善防范机制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和完善各类安全防范基础设施设备,建立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转移机制。

(二)明确监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处室以及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和处室,在安全工作上负同等责任,必须将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考核的主要内容,经常深入学校督导检查安全工作。

(三)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两个党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导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亲自协调解决本级、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亲自部署、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的隐患排查制度。积极使用“互联网+网格化”隐患管理手段,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摆样子,认真做好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要特别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学生充电、热水等保障管理上是否满足需求;锅炉、燃气、电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重要设施的使用、维护、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底层为商用的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上述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三)学校校车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合法资质情况;驾驶员、随乘人员是否接受过培训,接送环节是否存在漏洞;开展学生乘车、出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本地是否存在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载、无牌无证车等安全隐患。

(四)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食堂管理是否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

(五)学校锅炉房、燃气热蒸汽输送转换管道、压力容器、燃油燃气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

(六)各高校对防止学生陷入各种理财、贷款、诈骗和传销组织等教育情况。

(七)各地、各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门户网站技术防范能力及信息安全情况等。

三、强化当前时期的几项重点安全工作的管理

(一)学校安保防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学校安保维稳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及装备技防设施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和幼儿园设立校园警卫室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严格管制刀具,坚决防止精神病患者及其他非法人员进入校园。

(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的协调职能,部署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学校周边商业摊点、游商走贩、自发集市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现象;上下学高峰时段接送车辆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疏导、管控不到位的现象;学校周边黑车及无安全保障车辆拉送学生问题;学校及周边敲诈、勒索、抢劫等治安隐患突出问题。

(三)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雨季、汛期、暑期即将来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暴雨、山洪、泥石流、高温等自然灾害,必要时可采取停课、调整考试时间等措施,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坚决防止形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特别严防出现接送幼儿车辆遗忘幼儿高温致死事故。

(四)大力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重点工作,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将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的要求落实到位,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和警示牌。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和学生溺亡人数。

(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经常开展安全教育,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预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雷电、防地震、防洪水泥石流、防食物中毒、防诈骗等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与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饮食卫生,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续报。

河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5日

出处|河北发布微信综合自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等

编辑|伟哲

(原标题《必要时可停课!省教育厅最新通知!河北各学校要切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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