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创地方精准扶贫标准,拟于7月15日正式实施

王静超/内蒙古新闻网
2018-05-16 18:07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使命。但现实工作中怎样做才是真正的“精准”?有没有个具体的标准支撑呢?为此,今年4月15日,自治区质监局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发布了由他们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规范》等8项自治区精准扶贫标准,并拟于7月15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家省级地方制定并出台的精准扶贫系列标准,得到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充分认可。

这8项精准扶贫地方标准主要涉及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四个方面内容。

精准识别标准

对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基本前提。《扶贫对象识别规范》就是对扶贫对象的识别方式、评定依据、评定程序、认定条件、信息采集与录入、档案管理和动态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将贫困户、贫困村准确有效地识别出来,并依此建立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档案卡,以便根据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确定扶贫方法。这项标准解决了扶贫工作识别谁、谁识别、如何识别、如何管理的问题,为精准施策、精准扶贫脱贫提供研判依据。

精准帮扶标准

精准帮扶是精准扶贫政策的核心。《扶贫扶持措施规范》是在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准确识别基础上,根据贫困的成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有效帮扶。因贫施策、精准到户到人是精准帮扶的关键。针对不同贫困成因采取的不同措施主要有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

精准管理标准

精准管理是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保障。精准管理的重点要求是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规范》规范了精准扶贫工作中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规定了驻村帮扶队伍和人员的选派依据、基本原则、人员选派、工作任务、日常管理、考核激励和组织领导等内容。

《扶贫项目管理规范》明确了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项目管理的工作依据、基本原则、项目库、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审批、项目管理、公示公告、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相关内容。此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推进项目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有助于形成扶贫中和脱贫后的强效管理机制。

《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明确了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依据、资金支出、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与监管等相关要求。资金使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扶贫档案管理规范》明确了扶贫文件材料(档案)归档范围、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扶贫档案信息的管理利用等工作。

精准评价考核标准

精准考核是提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扶贫工作成效考核评估规范》规范了自治区扶贫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估工作,明确了扶贫工作成效的评价要求、评价原则、评价内容、检查考核方式及评价程序等。这项标准针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脱贫成效,通过建立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和返贫再入机制,完善贫困旗县考核与退出机制,加强对贫困旗县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从而达到强化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效果。

《脱贫退出管理规范》规范了自治区动态管理的贫困退出工作。这项标准根据贫困户建档立卡统计工作情况,结合扶贫脱贫工作实际,明确了脱贫退出管理的基本原则、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及保障措施。

(原题为《全国首创:内蒙古有了精准扶贫8项标准》)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