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限购对象调整为家庭,离婚不到两年套数按之前算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2018-05-15 20:17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解读文本称,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实行差异化精准调控,《通知》借鉴杭州、武汉、南京、天津、厦门等热点城市经验,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借鉴杭州、深圳、广州等城市经验,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借鉴广州、郑州等热点城市经验,要求全市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此外,对新入户人员购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后购房提出了新的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成都房地产市场普遍缺货,需求旺盛,造成整体热度较高。据《证券时报》报道,有楼盘出现七万人抢千套房,买房队伍绵延几公里的状况。

此次楼市新政是对原有调控政策的完善,今年4月12日,成都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宣布成都楼市认房又认贷,同时,成都市限购区内新房、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成都12个住房限购区域内用商业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贷款最长25年。限购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具体而言,此次政策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另外,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同时,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成都市场普遍缺货,需求旺盛,整体热度较高。而高热板块主要集中于城南,如:中和、新川、武侯新城、东升板块,而城东三圣乡、大面板块也同样受到客户青睐。从大区域来看,自2016年以来,在主城热度带动以及客群出现外溢,近郊热度逐渐走高。而之后伴随着中心城区调控政策的加码,以及在限价政策影响下,开发商推货量下降,远郊市场迎来契机,市场关注度拔高。

而对于媒体报道的万人排队场面,成都业内人士称,因当前新房市场限价政策执行严格,整体新房性价比较高,与周围二手房出现价格倒挂的情况,部分地理位置优越的热门区域项目的确存在百套房源登记客户上万的现象,如位于东2.5环的招商中央华城等,但并不是普遍现象。

据中原地产监测数据显示,供应方面,2018年1季度成都中心城区住宅新增供应346.14万平方米,同比2017年1季度396.60万平方米下降13%。成交方面,2018年1季度中心城区住宅认购面积339.81万平方米,同比2017年1季度732.53万平方米下降54%。降幅如此之大,一方面是因2017年一季度市场库存加速去化,加之部分新盘推售,整体成交大幅上涨;另一方面是因为2017年中旬开始,中心城区整体供应大幅缩减,由此导致整体成交也出现下滑。据统计,2018年1季度开盘认购去化率为98%,同比2017年1季度70%提高了28个百分点。而从2017年年底起,中心城区开盘认购率便持续位于高位。

此次《通知》主要做了六方面的调整,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对此做了解读:

一是限购对象的调整。2016年10月1日我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时之所以将对象锁定为个人,主要考虑到当时我市商品住房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部分区县还存在去库存压力,房价整体水平还相对较低。但目前市场供需关系已发生逆转,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投机需求钻“个人限购”空子而炒房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杭州、武汉、南京、天津、厦门等15个热点调控城市均是以家庭作为限购对象。因此,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于保障刚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通知》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二是关于限购方式的调整。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43.5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不少居民基于资金保值增值需要,尤其是受新房、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刺激,仍在积极入市购房,导致投机炒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已拥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动机,《通知》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三是关于新入户人员购房条件的调整。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实现职住平衡,《通知》要求户籍迁入限购区域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对于新入户人员,我市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支持其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一是我市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租房支持;二是我市市场租赁房源充足,目前全市有60多万套市场化住房尚未出租,给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了较多的选择和充分的保障;三是国有住房公司将加快投放一批国有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同时我市已出让的18宗配建租赁住房用地,可建租赁住房36.7万平方米、4500套左右,也将陆续上市;四是全市已开工建设了37个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住房项目,可建住房590万平方米、7.4万套,正在加快建设中,建成后即可投放市场;五是建立了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住房租赁服务大厅,为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高效、便捷、精准服务。

四是关于父母投靠入户购房、离异购房的规定。为了防止个别居民以投靠、离婚为手段达到购房、炒房目的,避免产生道德风险,保障公平购房权利,《通知》借鉴其他先行城市经验,对离异后购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进行了限制。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是关于限售范围的调整。将限售范围扩大到全市,主要是为了凸显住房居住属性、引导居民理性购房,避免产生透支住房需求、增加家庭债务负担等问题,防范风险。

六是关于《通知》实施。《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购房人已登记并购买登记批次房源的,按原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文聪玲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