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打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扩大到市县级

2018-05-15 11:15
山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5月14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现在起到12月底,山东省直八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山东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要政治责任,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山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扩大到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等八部门及相关各市,依据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重点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水电开发等活动)、省级历年自查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据介绍,“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山东省直八部门及各市将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将查处和问责贯穿于专项行动中。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山东省直八部门将对负有责任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县级政府、自然保护区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重点督办、公开约谈,直至追责问责。

与此同时,山东还将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山东“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问题突出的自然保护区,重点梳理和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采取责任落实到人、限时完成等措施,把重点问题整改到位、销号到位,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约谈。

山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新锐大众客户端

作者:李兆辉 袁涛

编辑:孙鲁军

(本文原标题:《山东将启动“绿盾2018”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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