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一醉酒副镇长与执法民警起冲突,被党内撤职

吉视网
2018-05-14 22:00

近日,吉林松原市宁江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

2017年10月15日,宁江区毛都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立及国家电网前郭供电公司毛都站镇供电所所长木占军,二人乘坐宁江区毛都站镇姜家村原党支部书记藏学亮酒后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民警正常执法过程中,三人因醉酒与执法民警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基于三人上述严重违纪行为,宁江区纪委给予王立撤销毛都站镇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木占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藏学亮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存在纪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自己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付出惨重代价,也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宁江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报强调,宁江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融入日常并延伸至“八小时以外”,看紧管牢党员干部的休闲圈、生活圈、交际圈,织密尊纪守法的第一道防线。要强化警示教育,运用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牢牢拉起警戒线、树好“高压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让案件查处的惩戒与警示效应久久不息,让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得到强力维护。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形成教育提醒的常态和惯例,实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通报要求,宁江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守住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带头遵守纪律、执行法律,经常用纪律法律的戒尺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纪律要求,是否遵循法律规定,时刻做到“三省吾身”,始终如一敬畏党纪国法,维护党纪宪法法律权威。要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束与鞭策,用法律制约和规范,不触碰纪律的底线,不逾越法律的红线,努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奋发向上的昂扬斗志为宁江“五型”城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原标题为《副镇长党内撤职!松原3名干部酒驾引发事故还大闹交警被处理》)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