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构建开放新格局:增设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每年3.5亿元

澎湃新闻记者 康宇
2018-05-10 21:12
来源:澎湃新闻

日前,《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辽委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5月1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辽宁省商务厅、财政厅、科技厅等相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此次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此番构建开放新格局的力度是空前的,还新增设了全面开放专项资金。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卓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在当前辽宁省财政运行仍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为加大支持力度,辽宁省财政设立全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2018年到2022年,每年安排3.5亿元。

“这充分体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全面扩大开放、重塑辽宁形象的信心和决心。”杜卓说道。

此外,杜卓还在对《意见》作解读时指出,《意见》首次将优质外资企业在辽宁注册投资、设立总部、开办功能机构等纳入省级财政支持范围。

《意见》第21条明确,加大财政资金对优质外资项目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精神,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

2018至2022年,对世界500强企业在辽宁新设立的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限于注册资本的实际缴入,下同)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和类金融项目),对在辽宁设立的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对跨国公司在辽宁设立地区总部,经审核认定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超过2000万美元的,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支持境外投资者在辽宁设立研发中心,2018至2022年,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辽宁省财政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开办补助。

    责任编辑:蒋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