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喷漆“涉毒家庭”,是变相拉亲属示众

澎湃特约评论员 胡印斌
2018-05-10 13:07
来源:澎湃新闻

如果你家外墙上被喷“涉毒家庭”字样,会有怎样的感受?

据澎湃新闻报道,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有10户家庭,房屋外墙上被政府人员用漆喷上了“涉毒家庭”的字样。惠来县委工作人员介绍,被喷漆10户家庭分属五个村,均有家庭成员涉及重特大制贩毒案件,且大部分家庭有在逃人员,喷漆“涉毒家庭”的行为得到过当地村民同意。此事在网络发酵后,惠来县鳌江镇禁毒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意识到不妥,正在去除这些字样。 

尽管当地一再表示,喷字取得了当地村民同意,但这样的说辞并不足信,镇政府、派出所都上门了,告诉老百姓要喷字,能不同意、敢不同意吗? 

按官方解释,喷字初衷是“警示教育”。警示什么、教育什么?无非是告诉有涉毒人员的家庭,以及更多的乡亲们,要明妍媸、知荣辱、辩是非,进而主动远离毒品、远离犯罪。不然,“就是这个样子”。 

客观而言,当地此举或许也不排除有着一定的现实合理性。家是一个人的归宿,家人也是所有人核心的利益。那些涉毒犯罪人员即便再猖狂、再狡猾、再无所顾忌,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们也会惦记家人。只要盯紧他们的宅院,必然会有所收获。事实上,既然被喷字的家庭均有人涉毒,当地有关部门想必也已采取布控等措施,将这些家庭纳入监督视野。 

然而,初衷的正义与合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采用法外手段。任何权力的行使均有边界,并要接受监督。这既是保障权力在正常轨道上运行的前提,也是维护民众权利的必要约束。

村民家中有人涉毒,当然应该配合调查,家庭也有相应的劝诫义务。但这种义务不应该被无限放大,甚至以牺牲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为代价。况且,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已将“亲亲相隐”审慎的引入证据制度。每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都拥有独立的权利与义务,涉嫌犯罪该承担后果,但所有的惩罚,也只限于涉案的当事人自己,而不能波及家人。 

易言之,来自政府等外部强力的惩罚,应该止步于当事人。这是法的精神,也是现代法治的伦理精神所系。鳌江镇不由分说,将“涉毒家庭”的字样喷到涉毒家庭的外墙上,无疑是一种罪案的泛化,波及了无辜,损害了这些家庭其他家庭成员的名誉与人格。不客气地说,这就是一种株连的思维。如果喷“涉毒家庭”的做法正当的话,是不是可以推演开来,将很多家庭喷上“涉贪家庭”、“涉赌家庭”、“涉盗家庭”等等?

利用乡土社会的熟人网络,变相拉涉毒人员的家庭、亲属“示众”,传递的是一种陈腐、不符合法律精神的价值观,这样的做法岂止是不妥,本身就涉嫌违法,被涉及家庭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今很多地方官员都在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然而,“依法”不能仅仅写在纸面上、体现在口头上,而是应该真正成为各级政府的思想意识与行动指南。而依法的关键,正在于约束权力、厘清权力的边界。如果无视公民权利,滥施行政权力,以此表明自己工作力度很大,未免南辕北辙,力气用错了地方。 

退一步讲,即便从效果看,此类胡乱喷字的做法也不可能有什么积极效果。恰恰相反,此举很可能会造成这些家庭与村庄的疏离与割裂,在迫使被喷字家庭抬不起头的同时,也会产生某种情绪上的反弹,不利于凝聚更多人的力量惩治涉毒犯罪。

    责任编辑:甘琼芳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