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晖、童琳任甘肃陇南市副市长,王国建卸任陇南市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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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9 09:42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国建辞去
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国建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朝晖为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童琳为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国建的陇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魏朝晖的陇南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社平的陇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晓梅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尹红平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何建营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景涛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杜曾林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志俊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李键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孙惠玲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牛凤玲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左爱萍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原题为《刘朝晖、童琳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