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晖、童琳任甘肃陇南市副市长,王国建卸任陇南市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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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9 09:42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国建辞去

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国建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朝晖为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童琳为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国建的陇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魏朝晖的陇南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社平的陇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8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晓梅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尹红平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何建营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景涛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杜曾林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志俊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李键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孙惠玲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牛凤玲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左爱萍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原题为《刘朝晖、童琳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