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化武疑云”难消散:乱局中穷国“核武器”为祸易监管难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胡高辰
2018-04-24 19:35
来源:澎湃新闻

自叙利亚东古塔地区发生疑似化学武器袭击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直接把矛头指向叙利亚政府、并对叙境内的目标发动了军事打击,化学武器问题成为影响叙利亚局势走向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何化学武器问题在中东地区难以有效控制?其主要原因可从技术和地区局势两方面予以深究。

化武技术门槛低,研发制造较容易

化学武器是三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之一,1997年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化学武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化学武器的销毁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目前化学武器的威胁依然难以消除。《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一套较为完备的核查制度,一般来说,进行日常检查的例行视察是化学武器核查的主要形式,当出现严重的违约情况时,会采取质疑性视察;当化学武器被实际使用后,则启动对使用化学武器的调查。目前,禁化武组织派出的调查小组就已进入疑似化武袭击的叙利亚杜马镇展开现场调查。

但是,禁化武组织的核查也有漏洞,早在2014年,国际社会就联合对叙利亚的化学武器采取了转运措施,中国也派遣军舰参与了护航。可是被销毁的化学武器是禁化武组织核查的部分和叙利亚政府向禁化武组织宣布的部分,不排除仍有部分化学武器未被核查和宣布、被秘密的保存下来;此外,也有可能是反政府武装、甚至恐怖组织通过一定途径获得、或制造并使用了化学武器。

化学武器是穷国的“核武器”,研发核武器,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和财力支持,且核武器所使用的材料、技术设备被国际社会严格管控,弱小的国家难以承担如此重负。但是,化学武器的制造和获得则容易的多,化学武器的研发门槛低,核查不易。相对于武器用核材料、核武器的研发生产,化学武器的研发、其原料工艺等大多是与民用化工产业的发展交织在一起的,有不少民用化学品是存在毒性的,其可用于军用毒剂的制作,这类两用化学品如何管控、如何控制相关化工技术、如何界定民用或军用给化武的核查带来了挑战;此外,由于民用化工产业多涉及民生,所以化学品的生产设施分布范围广、数量多,这给化学武器的核查增加了难度。

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被指控在叙利亚境内使用的化学武器——包括沙林毒气、芥子气、氯气等——其制造难度都不高。类似沙林毒气这样的神经毒气为有机磷酸之类的衍生物,具备生产有机磷农药的化工厂就能生产,神经毒气制造简单,如果一个国家或某些组织出于政治或军事目的想要生产神经毒气,几乎不存在技术门槛且难以被察觉。

错综复杂局势乱、浑水摸鱼难溯源

中东地区的若干国家在历史上曾把化学武器作为重要的“战略威慑”武器。1963年,埃及在也门内战中使用了化学武器;上世纪八十年代,伊拉克在两伊战争期间对伊朗使用了化学武器;伊拉克还对伊拉克北部的库尔德人使用过神经毒剂;叙利亚在2012年公开承认拥有化学武器,但是其实际获得化学武器可能是在更早的上世纪70年代。

中东一些国家生产储备化学武器,其深层原因在于应对拥有核武器的以色列。以色列拥有核武器是公开的秘密,作为美国中东的重要盟友,以色列拥核得到了美国的默许。而作为和以色列互相敌视的阿拉伯国家,其贫弱的工业技术能力难以支撑核武器的发展,伊拉克一度走向拥核的边缘,但是其核反应堆被以色列空军摧毁后,伊拉克的拥核努力就没有了下文。所以,为了应对以色列的核武器,阿拉伯国家,尤其是伊拉克和叙利亚,选择用另一种成本低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予以抗衡。伊拉克和叙利亚囤积有以吨计量的化学武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1997年4月生效,但是部分中东国家迟迟未加入该条约,直到近些年才随着国际和地区局势的变化,做出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决定,例如,黎巴嫩在2008年末加入该条约;伊拉克在2009年初加入;叙利亚则在2013年10月加入。

近年来中东地区局势动荡,叙利亚出现的各种疑似化学武器袭击事件中,所使用的化武投射武器“五花八门”,大多是各类炮弹、例如迫击炮弹、火箭弹等改造的,而并非是军方制式武器装备。因此,不排除是某些反政府武装组织、恐怖组织通过简易的制作方式发动化学武器袭击。而且,中东及叙利亚地区本身因为长期战乱,进行全面细致的化学武器核查、生产设备的核查、抑或是进行对化学武器原材料的管控监管难度非常大,这更加剧了对化学武器的控制难度,所以,各类化学武器袭击事件中化学武器从何而来?是来自因战乱而失控的叙利亚原有库存?还是通过走私等途径非法获得材料的后期加工?这都不得而知。是反政府武装故意投放栽赃叙利亚政府以获得西方支持?还是恐怖组织趁着乱局刻意为之?也难以给出准确的答复。

当前叙利亚政府、俄罗斯、美国等西方国家、叙利亚反政府武装各执一词,更是增加了化学武器问题的复杂程度。美国近日的军事力量强势介入、给叙利亚的局势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原本挑战重重的叙利亚化武问题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国际社会有必要加强合作、停止不必要的军事行动,做出行之有效的禁化武决策,避免化学武器的“趁乱外流”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作者系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博士研究生,研究军备控制与国家安全方向)

    责任编辑:朱郑勇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