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辅警利用职权为犯罪团伙通风报信,被留置调查后移送

邹太平、陈庆林/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04-18 10:09

被留置33天后,为赌博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湖南省临武县公安局汾市派出所辅警熊志新,4月2日由临武县监委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既是郴州市县两级监委成立以来的首例县级留置案,也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南省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

2月12日,刚成立不久的临武县监委接到郴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反映“临武县武水镇石桥村一场所聚众赌博,且有村干部涉及其中”。

临武县纪委监委立即调查核实。在调查中,发现熊志新涉嫌以通风报信等方式为聚众赌博团伙提供保护问题。经初核,2月28日,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对熊志新予以立案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和关键证人的到案,调查组掌握了熊志新涉嫌职务犯罪的关键证据。经调查组集体讨论,临武县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报上级监委批准对熊志新采取留置措施。

按照湖南省有关要求,市、县两级留置决定都要经省监委批准。按程序报送并经湖南省、郴州市两级监委审批同意后,临武县监委于3月1日正式对熊志新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限自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

由于没有太多经验可循,郴州市纪委监委派出专门力量到场指导办理,临武县委全力支持。“一定要将此案办成铁案,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形成强大震慑,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临武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戴纯明表示。

“采取留置措施时当场宣读《权利义务告知书》,24小时内向其家属和单位送达《留置通知书》。讯问时至少两名调查人员参与,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临武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郭岑彬介绍说,在调查中,共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扣押、鉴定、留置等8项措施,每个程序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3月25日,临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3月27日,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熟悉案情。“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检察院派员提前熟悉案情,对事实和性质认定、涉案款物处理、移送审查起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让我们及时完善证据和取证程序,提前了解案件移送的程序和文书,确保了证据主体完整及证据合法性、客观性、相关性。”调查组一名成员说。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邝助法告诉记者:“对检察机关来说,提前熟悉案情可以减少审查起诉时间,能够及时补齐辅助证据和旁证,使起诉顺利进行。3支队伍还能够相互制约和监督,保证查办案件质量。”

此外,公安机关也全力协助案件调查。“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协同作战,充分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戴纯明介绍,从熊志新被留置到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仅33天。在这33天当中,内审组共讯问被调查人31次,外调组询问相关证人42人次,调取账目资料等书证43份。

(原题为《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再添法治利器 湖南一辅警利用职权为犯罪团伙通风报信,被留置调查后移送》)

    责任编辑:顾亚敏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