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科大卫:祠祭背后的王朝礼仪与地方宗族

程涛
2018-04-18 14:40
来源:澎湃新闻

正德十六年,明武宗逝世,因其身后无嗣,明世宗以藩王身份继位后,围绕着应当继统还是继宗的问题,明世宗与朝臣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执,其间更演变为朝臣间因议礼态度的分歧而引发的论争,此即明史上著名的“大礼议”。而这场原本由于继位新君以小宗承祧而起的礼法之争,又因文臣之间的政争裹挟其间,使其本身又超乎了纯粹的朝廷礼制之争,遂造成嘉靖初年中枢政局的剧烈变动,以至对于明代中后期的政治进程,亦有深远影响,正因如此,“大礼议”作为明代政治史研究的热点课题,一直不乏关注者。不过,从更为广阔的历史视野来看,嘉靖初年的“大礼议”,就其本身对明代社会礼仪制度的影响而言,还可延伸出十分丰富的议题。

2018年3月30日下午,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讲座教授科大卫先生应邀在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作题为“从明代大礼议参与者建祠看明中期祠祭的发展”的演讲。有别于以往大多数学者基于政治史视阈的考察,科大卫的讲座聚焦于地方社会的礼仪信仰变迁,基于他多年来在华南等地从事田野调查的收获,及以往相关研究的积累,试图以“大礼议”中几位支持明世宗的中间人物在各自故里立祠修谱的相关事迹为线索,结合对其著述的研读,探讨王朝礼仪的变革对地方宗族祭祀制度的影响。并由此及于宗族的形成发展、族谱修纂的内在动因等相关问题。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王振忠教授主持。现将讲座内容撮要述之如下。

韩国安东的家祭与山西乡村的三块碑铭

翻阅科大卫早年出版的《皇帝与祖宗》与新近付梓的《明清社会与礼仪》,不难发现,礼仪在地方社会的建构中所扮演的角色,一直是他深加垂注的课题;而嘉靖“大礼议”,也早早被纳入他的考察视野中。不过讲座伊始,科大卫并未直入主题,而是先向在座听众展示了他数年前在韩国安东所见的家祭之礼。自高丽末期朱子学说传入韩国,便被奉为儒学圭臬,沿袭至今。安东的家祭即是严格依循《朱子家礼》而来,譬如祭祀场所,乃遵照其中“立祠堂于正寝之东”的规制,在家宅中设祠堂以供奉祖先牌位。但在科大卫多年来进行田野考察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同样是用于祭祖的祠堂,从明清时代遗留下来的大量的祠堂建筑来看,其形制却为独立的三进院落建筑,相当于《朱子家礼》中家庙的形制。由此可见,该地区的祠祭并未严格依循儒家古典礼制。

而在山西代县鹿蹄涧村的杨氏宗庙,科大卫从三座碑文中勾陈出一个宗族是如何被构建出来的有趣故事。这个宗庙是元明两代朝廷敕封播州(今贵州遵义)杨氏而建,在始立于元代泰定年间的碑文中,载播州杨氏本为“元帅本族”,并将三代族谱刻于碑阴。另一座元碑,则明言杨氏源出于宋初名将杨业之族。到了明代,山西提辖道陈行所立的《表忠闾碑记》中,旌扬杨氏为宋元以来“合族共茔”的大宗族。传世文献中,宋濂依据播州杨氏族谱而做的家传,称其始迁祖杨端为太原人,应募将兵戍守播州。而这一说法,更早可见于元代程钜夫为播州杨氏第十七代土司杨汉英所做的《忠烈庙碑》中。可正如已故谭其骧先生所考证,杨氏实为播州当地土司大姓,与弘农杨氏及杨家将皆无关涉。所谓的太原乡贯,不过是杨氏汉化之后为攀附先世而做的伪托之辞。

宗牒族谱不可尽信,已是学界共识,但科大卫并不满足于此,他进一步询问村中杨姓老者,其父祖辈们是否在石碑所立的杨氏宗祠中祭祖,老者却从屋中拿出象征祖先的“影图”,告诉他每逢过年,就将它悬挂于家中厅堂,展图祭祖。这一结果令他深有感触。因为长期从事田野调查,习惯了“眼光向下看”,想当然地以为许多制度、传统都是发轫于地方,而后逐渐发展成熟,但山西的杨氏宗祠,却让他看到所谓的“宗族”,是在先存观念的情况下,凭借官方的推动,以及文人的树碑立传,自上而下,层层塑造而成。不过作为一种来自“外面世界”的制度,这个虚构的宗族并未能在这片土地上扎根,易言之,王朝制度并未与地方旧俗相融合。

祠祭制度的变革及其社会政治背景

回到本次讲座的主题上,科大卫指出,生活在现代的人们,对于祭祖的场所,往往没有明确的区分。但直至明初,朝廷仍有明确规定,除了皇室及特别敕封的品官、功臣可立庙祭祖外,庶人不得僭越,只能在祠堂中供奉祖先。此外,一种名为“影堂”的建筑,也成为庶民祭祖的场所。这种形制在今日的华北地区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又被称为“影房”(按:“影”即是祖先的绘像挂轴),科大卫在顺德逢简南乡刘追远堂族谱的谱序中读到这样一句话:“公所建之祠,名曰影堂,即今之追远堂。”,又据谱序所载,影堂毁于正统年间的黄萧养之乱,则影堂的设立,应在明前期,可见后世的修谱者对于明初旧制已茫然无知,误将影堂作为其宗祠的旧名,而由此也可窥见设祠祭祖之制行之已久。

逢简南乡刘追远堂族谱

在另一部新会潮连芦鞭卢氏族谱中,记载了这个卢氏宗族,从成化年间起,如何从一件小祠堂开始,逐步置地增屋,直至嘉靖年间扩建成一座三进宗祠,而当他们请一位乡村老儒为祠堂著文旌表时,却被其识破了这一违制之举。不过卢氏族人虽然心知肚明却并不甘于承认,他们搬出朱子崇尚孝道的主张以为辩护。这一故事的有趣之处在于,修谱之时已是嘉靖三十三年,朝廷已经允许臣民立祠祭祖,因此,谱序不仅得以完整叙述了祠堂的兴起,更生动地描绘了珠三角地区的乡族知法犯法又引经据典以矫饰的心态, 其背后折射出的礼制变迁,值得深究。

再者,根据多年来在华南及周边地区从事田野的经验,科大卫指出,在湖南、江西、及粤西南等地的地方信仰中,祖先的形象往往与神灵的形象相混合。如晚至唐代即已盛行于粤西南雷州地区的“雷神”崇拜,经由朝廷敕封,成为官方神祇,后经不断人格化,被土著大姓陈氏追认为祖先,及至入祀乡贤祠。雷神既是宗族祖先,又是异姓所崇拜的神灵,这类祭祀信仰被贺喜概括为“亦神亦祖”。在这些地区,祠与庙并无明显的分野。但在珠三角地区,则是以祠祭祖,以庙祭神,两者有着鲜明的职能区分。

科大卫教授在讲座中

科大卫认为,明代珠三角地区祠祭制度的演变及其地域特性,与嘉靖初年的“大礼议”密不可分。而在“大礼议”中支持明世宗嘉靖帝的中坚人物,如霍韬、张璁、桂萼等人,他们在各自乡里的立祠行为及其影响,可为这一观点提供印证。

科大卫曾多次探访广东南海石头乡的霍氏宗祠,而它的创建者霍韬即是在“大礼议”中支持嘉靖皇帝祭祀生父的一位重要人物。这座按照家庙形制修建的三进祠堂位于村子的正中央,以突显修建它的目的并非单纯的提倡孝道,尊崇祖先,而是以此宣示自身的政治立场,以呼应朝堂之争。也正因如此,祠堂才特加强调其“祭祖”的功能。

霍韬的政治立场,同样反映于他对待修纂谱牒的态度中。作为寒微出身的新兴士大夫,霍氏并不为乡里旧族所重。但正如同他毫不讳言自己的曾祖父是个酒鬼一样,他在霍氏家谱的序言中坦承祖先世系无从追溯,不过他显然对自己的出身不以为意,也无意于攀附名门,联系到他在故里立祠的时间与“大礼议”差相同时,其政治宣言的目的更是昭然若揭。而张璁、桂萼的情况也大体相似。张璁出身温州永嘉盐场竈户,他和霍韬一样,都是通过科举入仕而致显达的新贵,其家族在故里并非高门。他在所撰的《祭始祖文》中也很“老实”地承认他对祖先世系不甚了了,只能从一位同族叔父那里找到一位所谓的“兴府君之父”,遂“断为始祖”,但他同样强调自己会对祖先恪尽孝道。至于桂萼,他在故乡安仁所兴办的社学,其宗旨也是征引朱子学说中强调孝敬的一面,为明世宗追尊生父声援。

在“大礼议”中因迎合帝意而得势的张璁、桂萼等人的推动下,朝廷礼制的变革也逐渐施行。先是嘉靖八年,明廷颁布诏令,允许品官仿家庙之制建立祠堂,继而在嘉靖十四年,又再次下诏允许品官在冬至、立春祭祖。如常建华所指出的,这两份诏令的一大重要意义,在于事实上允许各支同姓宗族联宗祭祖,原本等级森严的礼制规格,开始松动,而像霍韬这样的新兴官宦便可凭借自身的品阶,主导立祠设祭的活动。霍韬修建宗祠之后,随着诏令的下达,周边的仕宦之家也亦步亦趋,尾随效仿,如方献夫(嘉靖8年),南海上围霍氏(万历16年),都相继修建了自己的宗祠。

除此之外,在明中期的珠三角地区,儒家学者也在致力于参酌《朱子家礼》等经典蓝本,以期创造出兼具实用性而又合乎官方礼制的乡礼。在万历《新会县志》中,便记载了陈白沙编修的一套简明礼制。以“大礼议”为结合点,朝廷礼制的争议、变革,与地方祭祀信仰的需求,经由霍韬、桂萼等人的推动,得以交汇合流,促成了祠堂在明中叶后的兴起。

祠堂、族谱对于宗族的意义

作为背景的补充,科大卫还指出,族谱对于近世宗族的形成,实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欧阳修所制订的族谱范式。在他之前,族谱的形式其实更接近于人物的生平形状,即所谓的家传。但在编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时,欧阳修引入了图谱的形式,由此形成了族谱编修的新范式,即后世所谓的“欧谱”。它的特点在于空缺之处一目了然,便于增补,犹如现代人的填字游戏一般。这不仅为攀附高门,伪造祖先世系提供了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启了联宗合族的滥觞。有意思的是,欧阳修本人也成了合宗攀附的对象。与他同乡的欧阳守道就曾专门撰文驳斥这一现象,但无奈有宋一代,欧阳修名气及影响太大,欧阳氏各支宗族皆以与他联宗为荣,欧阳守道的抗议自然湮灭无闻。

与此同时,科大卫强调,探讨明代的宗族问题,也不能局限于礼制乡俗的视角,还需结合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特别是赋役制度来加以考察。他引述宋怡明关于明代沿海军户的研究,指出中国南方地域的人群多为“逃税避役”的专家。族谱中所见到的宗族内部的分房别支,表面看来就是子孙开枝散叶的结果,实则内里往往别有乾坤。为了使本宗子弟免于抽丁为军,一些宗族往往以收继养子来承担军役,通过重修族谱,将他们纳入宗族里以获得合法地位。若宗族子弟逃役,被官府追查,还可以祠田的收入来抵充罚金。就此意义而言,宗族也是一种地域社会应对国家制度的机制。

除了逃税避役,祠堂的祭祖仪式还包含着以宗教为手段的醵金制度。因为联宗合祠多采用各房轮祭的形式,每年的祭祖关系到宗族财产的筹措与分配。譬如霍韬在《渭涯家训》记载的“报功最”,表面上是让各房在祖宗牌位前汇报一年来的功德,其实是借此向族人抽取钱财,除了用于祭祀,也用于维系祠堂的维护及其他宗族事务的运作。

通过考察明中期以来祠祭的发展,我们既可看到国家(王朝)礼仪是如何对地方宗族施予影响的,也可窥见后者如何根据自身的利益诉求,灵活利用国家制度,并创造性地继承儒家的经典礼仪。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