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1元成本自制已停产减肥药,消费者吃一粒后现严重不适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莫振英
2018-03-16 10:28
来源:澎湃新闻

减肥产品“七天瘦”停止生产后,微商张婷开始自己生产。

她以1.3元/粒的价格购入一款“澳斯康”减肥胶囊,又定制了“七天瘦”的包装等,将“澳斯康”装入“七天瘦”的瓶内(每瓶30粒),通过朋友圈出售,并发展下级代理商。消费者韩笑吃了1粒胶囊后,出现了严重不适,此后到派出所报案。

3月15日,上海虹口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婷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张生(张婷的丈夫)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据法院透露,韩笑希望自己能有纤细修长的身材,尝试了多种瘦身方法都不满意。一次偶然的机会,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专卖减肥药的微商张婷。据张婷介绍,她售卖的减肥药是纯天然中药、植物配方,完全无副作用,每天1粒,不用节食,无需运动,躺着都能瘦。

韩笑关注了张婷一段时间,发现她的朋友圈几乎每天都有瘦身成功的用户反馈,这让韩笑本来就跃跃欲试的心更加坚定了,最终向张婷一次性订购了一个阶段共计800元的3瓶减肥胶囊。

收到货后,韩笑迫不及待地服用了1粒,可谁知这1粒胶囊就让她出现了严重不适,口干、头晕、心慌,立即送往医院后,经检查所幸没有生命危险,在家人的坚持下,韩笑到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民警根据韩笑提供的微商信息、银行转账记录,很快锁定了张婷的真实个人信息。当民警一行来到张婷的住处时发现,这里随处摆放着空药瓶、包装盒、标签纸、各色种类的胶囊,俨然就是一个小仓库。

据张婷交代,她从2015年开始做微商卖减肥产品“七天瘦”,积累了一定的客源,但是自2016年开始这一产品就停止生产了,于是她想出了偷梁换柱的方法。

从其他微商处以1.3元/粒的价格购入一款“澳斯康”减肥胶囊的产品,再定制了“七天瘦”的外包装、药瓶、标签纸等,将“澳斯康”产品装入“七天瘦”的瓶内,每瓶(30粒装)以80-100元的不等的价格出售,由自己及丈夫一起通过朋友圈进行推销及售卖,并发展下级代理商。当有客户出现轻微不适的情况时,张婷就会向她们解释这些是正常现象,并且再三标榜自己的产品是纯植物无毒无害。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张婷销售的部分产品检验出西布曲明(减肥药有效成分,已停产),部分胶囊中未检出西布曲明。经查,张婷向其下级代理商销售的价格达20万元左右。

法院认为,张婷及其丈夫张生结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婷系主犯、张生系从犯,张婷到案后向警方检举了其下级代理商,有立功表现,均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郑浩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