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晓群︱五行占:白眚白祥之镐池君

俞晓群
2018-03-09 14:54
来源:澎湃新闻

《汉书·五行志》记载“金”生变,称:“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金石同类,故有如下记录:

其一,《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十月癸酉,王子鼂以成周之宝圭湛于河,几以获神助。甲戌,津人得之河上,阴不佞取将卖之,则为石。是时,王子鼂篡天子位,万民不乡,号令不从,故有玉变,近白祥也。癸酉入而甲戌出,神不享之验云。玉化为石,贵将为贱也。后二年,子鼂犇楚而死。

其二,史记秦始皇帝三十六年,郑客从关东来,至华阴,望见素车白马从华山上下,知其非人,道住止而待之。遂至,持璧与客曰:“为我遗镐池君。”因言“今年祖龙死”。忽不见,郑客奉璧,即始皇二十八年过江所湛璧也。与周子鼂同应。是岁,石陨于东郡,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此皆白祥,炕阳暴虐,号令不从,孤阳独治,群阴不附之所致也。一曰,石,阴类也,阴持高节,臣将危君,赵高、李斯之象也。始皇不畏戒自省,反夷灭其旁民,而燔烧其石。是岁始皇死,后三年而秦灭。

其三,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处,有白乌数千集其旁。眭孟以为,石阴类,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当有庶人为天子者。孟坐伏诛。京房《易传》曰:“‘《复》,崩来无咎。’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又曰:“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立于山,同姓;平地,异姓。立于水,圣人;于泽,小人。”

其四,天汉元年三月,天雨白毛;三年八月,天雨白氂。京房《易传》曰:“前乐后忧,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进,贤人逃,天雨毛。”(氂:读mao二声,“毛之强曲者也”。)

《后汉书》不记“金石之变”,《晋书》引《宋书》内容,记载颇多,且加入“陨石”:

其一,魏明帝青龙三年正月乙亥,陨石于寿光。案《左氏传》“陨石,星也”,刘歆说曰:“庶众惟星陨于宋者,象宋襄公将得诸侯而不终也。”秦始皇时有陨石,班固以为:“石,阴类也。又白祥,臣将危君。”是后宣帝得政云。

其二,武帝太康五年五月丁巳,陨石于温及河阳各二。六年正月,陨石于温,三。

其三,成帝咸和八年五月,星陨于肥乡,一。九年正月,陨石于凉州,二。

其四,吴孙亮五凤二年五月,阳羡县离里山大石自立。案京房《易传》曰“庶士为天子之祥也”,其说曰:“石立于山同姓,平地异姓。”干宝以为“孙皓承废故之家得位,其应也。”或曰孙休见立之祥也。

其五,武帝太康十年,洛阳宫西宜秋里石生地中,始高三尺,如香鑪形,后如伛人,槃薄不可掘。案刘向说,此白眚也。明年宫车晏驾,王室始骚,卒以乱亡。京房《易传》曰:“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此近之矣。

其六,惠帝元康五年十二月,有石生于宜年里。永康元年,襄阳郡上言,得鸣石,撞之,声闻七八里。太安元年,丹阳湖熟县夏架湖有大石,浮二百步而登岸,民惊噪相告曰:“石来。”干宝曰:“寻有石冰入建鄴。”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