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分需先绑定”交通新规从3月延至9月实施

2018-02-26 19:59
四川

2月26日中午,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消息,关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的提示。

针对当前市民关心的“关于3月1日起未绑定的不能处理交通违法”的消息,目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近期市民集中前往各交警分局、交警大队绑定人数较多,造成窗口压力较大。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减少市民窗口等候时间,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一、接上级部门通知,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2018年9月1日。2018年2月27日起,驾驶人办理3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绑定。

二、成都交警正在进一步拓宽窗口面签渠道,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具体办法将及时告知。

三、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后,驾驶人在交警分局、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四、2018年9月1日前,处理他人车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仍然可以直接在便民服务渠道(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直接办理。

还没明白怎么回事?

下图就可清晰地展示此次变化

仔细看好~

其实只有一种情况才需要绑定,那就是通过便民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时,如果不绑定,依然可通过公安窗口进行处理。

小王借别人的车开,不小心闯了红灯,遭了一个罚款200元记6分的电子眼,9月1日前,他可以到邮政储蓄银行处理这笔违法,但是9月1日后,他需要先绑定这辆车,才能到邮政储蓄银行继续处理,只是多了绑定这么一个步骤,其余的都不变。

而如果是不记分的电子眼,比如罚款150元不记分的乱停放,则不用绑定依然能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处理。

那么,怎么进行绑定呢?

从27日起,成都的驾驶证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可绑定3台非本人的车辆,绑定数量和公安窗口一致,但是却完全不用排队。

绑定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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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照片示例

(原题为《原定3月1日实施的成都“电子眼处理新规”延期至9月1日》来源:成都市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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