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单位名单公布

微信公众号“网信福建”
2018-02-13 12:49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18年2月9日)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8个,应用程序6个,论坛2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22个,共计39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博客名单

5.公众账号名单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原题为《福建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单位名单》)
    责任编辑:蒋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