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关永州市中心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

2022-08-17 11:23
湖南

关于永州市中心城区购房业主

子女入学的公告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永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永政办函〔2022〕25号)和永州市住建局、永州市教育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永州市中心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永住建发〔2022〕11号)精神,2022年秋季学期,中心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缴纳凭证,享受房屋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

具体入学报名程序可咨询:

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0746-8211870

冷水滩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746-8219365

零陵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746-6331613

永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6日

关于冷水滩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公告

冷水滩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冷水滩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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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22〕12号)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2022年我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科学、明晰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划分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学校(含民办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交叉区域内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冷水滩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开。

3、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入学年龄。凡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各学校严禁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2.招生区域及规定

根据学校的规模、分布以及生源情况,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分招生区域,各学校根据规定招收区域内适龄儿童,城区小学招生区域以《冷水滩区关于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的通知》文件为准,农村小学以所在乡镇为招生区域。

3.招生计划

各小学要按标准班额招生,使用分班软件实行均衡编班,严格执行招生指令性计划(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见附件1,计划招收班级数和班级人数将依据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量进行微调),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4.入学须提交的材料:

(1)招生区域内有房产的须提供:

①父母房产

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及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发票。

②适龄儿童本人房产

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发票。

③(外)祖父母等其他监护人房产

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外)祖父母等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发票。

④自建房户子女须提供:具有全家户籍信息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居委会开出自建房证明(建房用地许可证)、社区网格化信息、近三个月的水或电发票。

(2)儿童户籍在招生区域内,但监护人房产不在招生区域内的须提供:

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户主身份证;社区网格化信息。

(3)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具有全家户籍信息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安置地房屋未交付使用时可选择原住所或安置地就近入学)。

(4)进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尽量安排在适龄儿童监护人经商地所在的招生区域入学,须提供:具有全家户籍信息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房屋租赁协议及租住地社区提供的居住证明。

(5)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尽量安排在适龄儿童监护人务工地所在的招生区域,须提供:具有全家户籍信息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当地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当地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的证明(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房屋租赁协议及租住地社区提供的居住证明。

注意: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真实,视为自行放弃在申请学校就读资格,一律回户籍地完成义务教育。

5.报名录取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归口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各城区学校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各农村学校采用现场报名,招收本乡镇的适龄儿童入学。

若区域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区域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按顺序按批次接收学生(第一批次: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均在招生区域内;第二批次:学生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监护人房产不在招生区域内;第三批次:监护人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学生户籍不在招生区域内;第四批次: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第五批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同批次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6、时间安排

⑴平台报名。7月8日至7月22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登陆网络报名平台自主报名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⑵专干初审。7月23日至8月1日,各学校组织专干队伍进行信息核查并将初审结果在平台上反馈给各学生监护人;8月2日至6日,初审不通过的学生进行报名资料修改再次提交(仅提供一次修改机会);8月7日至11日,各学校组织专干队伍对修改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平台上反馈给各学生监护人。

⑶比对核查。8月12日至8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带学生的报名数据到相关部门进行比对核查。

⑷现场复核。根据安排,通知监护人带所有资料的原件到初审通过的学校进行现场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学生监护人。

⑷报名入学。8月30日至8月31日,监护人带适龄儿童携户口簿到预录学校报名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计划

各初中学校要按标准班额招生,使用分班软件实行平行编班,严格执行招生指令性计划(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见附件2),不得随意突破,保障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生100%入学。

2、招生区域及规定

根据学校的规模、分布及生源情况,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分招生区域,各学校按规定招收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城区初中招生区域以《冷水滩区关于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的通知》文件为准,农村初中以所在乡镇为招生区域。

3、入学须提交的材料(同小学招生)。

4、录取方式(同小学招生)。

5、时间安排(同小学招生)。报名时,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带学生携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预录学校报名入学。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归口冷水滩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收取材料,不得以各类考试成绩、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不得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区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四)高中招生

我区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实施,按市教育局制定下发的招生文件精神执行。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市教育局使用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五)转学插班工作。各校要认真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要求,严格审核学生转学资格,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一律不得转学,坚决防止因择校转学导致“大班额”的出现。8月28日至8月29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排专人进行资料审核、报名登记及入学安排。对不符合转学条件、不按程序办理转学私自接收学生的,将严格追究转入学校校长的责任。

四、相关规定

(一)完善城区学生入学审核制度,要坚持以户籍证、房产证作为入学主要依据。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完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制度。建立以居住证、务工证等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坚决制止因教进城和择校行为。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一是要创造条件让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二是合理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三是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组织送教上门服务,落实“一人一案”。四是支持家长送到康复中心实施培训学习。对所有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残疾学生都要纳入学籍管理。

(四)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出具户籍证明、书面申请报告、优抚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符合优抚对象的按上级行政部门认定的招生入学政策落实优待入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冷水滩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王付荣同志任顾问,秦功旭同志任组长,潘志强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基础教育股,由冯冬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设立招生专干,根据招生工作的要求,在已上报学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部署本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纪律

1、成立整顿招生秩序工作小组,由潘志强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区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内监室、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职成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查处买卖生源等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

2、区教育局与各招生学校签订招生工作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严禁学校招生工作职责不清、赏罚不明。

3、小学招生不得与入园挂钩,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各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4、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额,严禁各校自行其事,乱招生,乱办班。

5、坚持均衡发展原则,严禁办重点班或以办重点班为目的的实验班、特长班。

6、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升学承诺,严禁初中学校到小学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中小学校接待招生人员进入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教师接受招生学校宴请、收取招生学校钱物。

7、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开好三个会(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使我区招生政策与要求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8、严格学籍管理。一是依托全国学籍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严把转学入口关,杜绝“借读生”“旁听生”,二是存在大班额的学校严禁接收插班生。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其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进城经商务工等原因需要转学者,统一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9、规范新生录取。小一、初一新生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查询,严禁各学校发放自制的录取通知书。

(三)问责机制。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公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一经查实,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项目资金申请资金、取消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荣誉称号,绩效考核降等,并给予校长记过以上处分。民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责令停止招生,后果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民办培训机构违反政策,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附件:

1、2022年秋季冷水滩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2、2022年秋季冷水滩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8日

关于零陵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公告

根据永州市住建局、教育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永州市中心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永住建发〔2022〕11号)精神, 2022 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零陵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可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缴纳凭证,享受房屋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具体入学报名程序可咨询零陵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746—6331613)。

零陵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5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

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就学问题

自 2022 年秋季学期起,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购房业主子女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缴纳凭证,即可享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位,切实保障每一位城区购房业主子女与城区户口子女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扎实摸底登记造册。一是为精准落实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区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并登记造册,城区购房业主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发票缴纳凭证即可申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二是在城区购房且其子女有意转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返乡、进城人员,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学位申报;三是由于部分购房业主对网上申报学位的程序不够了解,为方便购房业主在城区申报学位,将登记造册的学生入学信息统一导入招生系统中,协助城区购房业主完成城区学位申报。

保障相对就近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城区购房业主学位申报的相关资料,统一将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学位申报的信息全部输入“中小学生统一招生平台”,并与家长逐一确认,开学前将城区购房业主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全部妥善安排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

科学划定入学片区。区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学校招生片区,现将城区在建已售且未整体完工小区入学片区公布如下:

①城区小学

七里店小学:公园壹号、壹方中心、御景园、湘永名邸、金都名邸、紫荆苑、七里书香、日升嘉园、苏通国际—博雅苑、清华苑、玫瑰苑、听风苑

师专附小:云星城、合一·学士里、新时代

神仙岭小学、荷叶塘小学:金科桃李郡、芝山道·壹号、瑞景佳园、万象国际、碧桂园——正央公园

阳明小学:香零公馆、珊瑚海、御香山、阳明富都

徐家井小学:顺祥金街、同尊·藏龙国际

杨梓塘小学:柳园小区、湖南科技学院教师宿舍

南津渡小学:香水湾、水映香山、香山豪园

蘋洲小学:吾悦华府(协议类)

②城区初中

永州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公园壹号、壹方中心、御景园、湘永名邸、云星城、合一·学士里、新时代、金科桃李郡、芝山道·壹号、碧桂园——正央公园、顺祥金街、金都名邸、紫荆苑、瑞景佳园、同尊·藏龙国际、万象国际、七里书香、日升嘉园、吾悦华府、苏通国际—博雅苑、清华苑、玫瑰苑、听风苑

柳子中学:香零公馆、珊瑚海、御香山、阳明富都、水映香山、香山豪园

零陵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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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圆满完成我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要求:今年我区小学一至五年级原则上按45人/班的标准班额办学(因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需要,部分学校如七里店小学、师专附小按49人/班办学),六年级原则上按55人/班,初中原则上按50人/班招生办学(因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需要,部分学校如永州九中、柳子中学按54人/班办学)。

2.小学阶段:依据《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实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100%入学。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随班就读或到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对所有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都要纳入学籍管理,确保100%的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初中阶段:根据《义务教育法》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学习。

4.保障进城务工和返乡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保障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和返乡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能歧视和排斥进城务工和返乡人员子女入学,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但必须严把关口,严控非务工人员子女进城择校就学,严防加大城区学位压力。

招生政策和办法

(一)规范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统一入学年龄,严把入学年龄关。根据《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和市教育局下发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有关规定,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秋季学期我区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为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2.统一划片招生,严把学位划片关。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各校招生片区,各校的招生片区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片区内生源分布情况可分为固定片区和交叉片区,确定好招生片区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对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片区,须稳妥实施多校划片。属于多校划片的区域,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招生划片范围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开。

3.统一招生平台录取,严把入口关。坚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公民办同步招生的办法,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确因条件不具备的,经区教育局同意,暂时可由学校接受报名。城区内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凡提前接受学生登记报名、留存有关学生的信息材料的,均视为提前招生,将从严追责。

4.统一招生入学条件,严把入学资格关。一是完善城区学生入学审核制度,坚持以户籍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作为入学主要依据。二是完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便捷入学。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原则上要符合以下条件: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当地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即有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当地城区务工,即有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零陵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当地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同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还须提供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对于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学校保障安排入学。三是农村学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保障就近入学就读。

5.统一招生计划,严把均衡编班关。按照省、市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合理制定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招生,同时,按规定落实均衡编班要求,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6.统一招生标准,严把义务教育招生关

⑴小学招生办法。①农村小学的招生:农村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由乡镇小学和街道办事处小学对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摸好底子,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新生,并将招生方案和计划于5月底前报基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实施。②城区小学: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和市局明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为主要依据,按照户籍和居住地均就近排第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排第二、随迁人员排第三的原则接收新生,对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和返乡人员子女就学须提供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户口证或身份证等证件,方可安排入学。基础教育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综合调配,合理分配新生,但必须严格控制班额和学位。坚决禁止超计划、大班额无序招生。③蘋洲小学一年级招生既要遵循学校原招生范围,又要充分体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区教育局配合,确定招生区域和招生名单,由区教育局发放入学通知书。

⑵初中招生办法。①农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招生办法,但不得跨乡镇招生。实验中学为区属中学,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实验中学和珠山镇中按大体相当的原则分配珠山镇各小学的毕业生。各乡镇初中招生必须拟定好招生方案,根据学位确定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实施。②城区各区属中学的初中一年级招生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和市局明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基础教育股按照户籍和居住地就近排第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排第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排第三的原则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柳子中学的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区教育局配合,确定招生区域和招生名单,由区教育局发放入学通知书。

⑶小一、初一年级报名录取程序

①3月份,组织对小学秋季一年级适龄儿童和初一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交入学信息。

②4月份,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秋季小一、初一学生的入学资料进行现场复核,审核结束后对本年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摸底和登记造册。

③5月份,区教育局组织、协助家长进行招生平台报名和入学信息录入工作,并与家长进行信息反馈确认。

④6月份向学生家长公示学生入学信息。

⑤7-8月份根据学生报名信息,按各校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片区进行录取并公示。

⑷规范报名方式和学生信息采集。各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入学所需材料和办理方式。信息采集应限于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内容,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小学入学报名时要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规范做好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零陵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一校一策”实施方案》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严禁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否则一律不注册学籍。

(三)规范做好转学工作

认真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学生转学资格,坚决防止因择校转学导致“大班额”的出现。一是转学必须符合《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一律不得转学。二是转学必须严格遵守程序。凡符合条件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审核转学资料,由基础教育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合理安排转学学生入学,在区基础教育股审批同意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转学学生。三是对已经达到班额上限的,不得再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防止人为造成“大班额”。对不符合转学条件、不按程序办理转学私自接收学生的,一律不注册学籍,且要严格追究转入学校校长的责任。四是城区间各校原则上不安排转学异动。五是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工作相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从今年秋季起非起始年级严格遵循“只出不进”原则,一律不准接收转学插班生。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为了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和零陵教育的长远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规定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特长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区教育局成立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委监察组组长、教育局党组成员唐纯洁为组长,彭学英、张子银、魏艳飞、眭海华为成员的督查组。督查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行为,依规依章打击非法招生、买卖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教育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0746-6317868、0746-6331613),畅通社会各界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零陵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今年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110个班(其中公办92个班,民办18个班),学生5892人(含民办学校),据摸底统计,今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约4627人。根据城区小学的学位现状及适龄儿童分布情况,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现将今年秋季各校一年级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二)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今年乡镇小学六年级(含民办学校)毕业70个班,学生2378人,据摸底,今年秋季乡镇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约1835人。根据乡镇小学布局及适龄儿童分布情况,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现将今年秋季乡镇各校一年级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三)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今年城区初中三年级共120个班(含民办学校19个班),毕业学生5662人,小学六年级升初一新生5892人,2022年秋季农村进城、返乡就学和民办学校返回公办学校的初一新生400人左右,2022年秋季初中新生共计6292人。

(四)区直实验中学、邮亭圩中学和乡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今年区直实验中学、邮亭圩中学和乡镇初中三年级共63个班,毕业学生 2769人,小学六年级升初一新生2378人,2022年秋季初中新生50个班,2223人。各校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零陵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

原标题:《公告!事关永州市中心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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