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听取13家分行述责述廉:个人房产情况等均须具体说明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8-01-12 14:27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一级分行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设银行纪委对分行“两个责任”落实、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调研,听取一级分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述责述廉,把监督往深里抓、实里做。2017年以来,已听取13家分行的述责述廉。

为强化问题导向、突出监督实效,确保“不跑题”“不偏题”,总行纪委明确了一级分行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详细内容。在述责方面,分别针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其他党委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及特点,明确了述责的主要内容;在述廉方面,内容包括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举办婚丧喜庆情况,收受及上交礼金礼品情况,办公用房、异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等情况,公务用车配备情况,受到处分情况,被组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情况,个人房产情况,配偶子女就业情况等;述廉事项不能笼统,必须具体,比如婚丧喜庆事宜必须逐一详细说明何时、何地、何事等要素;公务用车配备情况,必须说明车型、排量、购置时间、价格等;配偶子女就业情况,必须说明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述责述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的廉洁档案。

总行纪委现场听述责述廉,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增强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了党内监督。下一步,建设银行纪委将继续坚持和深化现场听取分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促使述责述廉真正在一级分行发挥实效。(原题为《建设银行:听取13家分行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

    校对:余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