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法院回应69套法拍房暂停过户:有公司提异议正审查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2018-01-12 17:07
来源:澎湃新闻

陕西安康市旺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网,花费2594万元竞得69套由安康汉滨区法院拍卖的房产,且该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并生效。但随后,法院又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去公函要求暂停过户。

对于这一“乌龙”事件,涉事法院于日前发布回应,称案外人安康明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涉案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下称明江公司),被汉滨法院驳回后,又向安康中院申请复议。

汉滨法院称,“2017年12月4日,我院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就该系列执行案件经研究后认为,该案由于明江公司向中级法院申请复议,中院尚在办理过程中,有对财产处置存在错误的可能。为防止错误增大及损失扩大,我院随即向安康市不动产中心致函,要求暂停办理69套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回应称,安康中院已裁定指令汉滨法院受理审查。但对于明江公司以何种理由提出执行异议,汉滨法院并未说明。

近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明江公司,试图了解其所提异议具体内容,但该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汉滨法院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针对旺家地产公司可能面临的损失,法院该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但结果不是现在能预料的。

竞得法拍房后过户被法院叫停

成立仅半年多的安康市旺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遇到一件棘手事情:2017年10月29日,该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平台,以2594万元竞得由安康市汉滨区法院拍卖的69套房产。当年11月1日,汉滨法院作出了执行裁定并生效。

澎湃新闻从旺家地产公司获取的执行裁定显示,汉滨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于2017年10月29日在司法拍卖平台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安康市秦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安康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开发“明江泰子府”(即:明江嘉园)项目的商品房69套。旺家地产公司以2594万元竞得上述房产。

汉滨区法院裁定,该次拍卖的69套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旺家地产公司所有,旺家地产公司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应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个星期左右后,旺家地产公司准备好执行裁定等相关材料,前去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却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该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旺家地产公司出示了一份同样由汉滨法院出具的公函:我院于2017年11月1日,向你中心送达(2017)陕0902执协字1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明江泰子府”(即:明江嘉园)项目的69套预售商品房屋登记过户手续,请暂停办理。

不过,该公函并未写明法院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

日前,旺家地产公司负责人汪先生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他竞买法拍房的2594万元中有2100万元是拆借其他公司的,每天的利息就有2万多元。另外,在竞得房产拿到生效的执行裁定后,他已将其中41套卖给了客户,并签订了合同,现在也面临违约赔偿风险。

“我们是地产中介公司嘛,准备买这个房来卖,2594万里有2100万左右都是借来的,每天的利息有两万元左右。”汪先生还告诉澎湃新闻,“因为我们竞得的价格是每平米3300元左右,我们就以每平米三千七、八的价格卖出去了。”其向澎湃新闻出具的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显示,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双倍的定金或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汪先生表示,竞得的69套房屋已经卖出了41套,其中少部分客户交了全款,大部分客户是交了10万元定金的。除了高额的借款利息外,现在他们公司还面临违约赔付风险。

法院回应称有公司提执行异议

与法院多番沟通无果后,汪先生将他们公司的遭遇告知当地媒体。1月7日,媒体披露此事后,涉事的汉滨法院在其官网进行了公开回应。

汉滨法院回应显示,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该院先后受理了申请人刘某某、李某某申请执行安康市秦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和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陈某某申请执行安康市秦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共6件执行案件,涉案标的额2540万元。

2017年9月,汉滨法院经评估后,对涉案的“明江泰子府”69套商品房屋依法在淘宝网上拍卖。2017年10月26日,明江公司对涉案标的提出执行异议,后被汉滨法院驳回。

2017年10月28日,涉案房产开始竞拍,安康市旺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10月29日以起拍价2594万元拍得69套房屋。之后的11月1日,汉滨中院作出执行裁定并送达生效,旺家公司拥有该69套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2017年11月16日,明江公司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同年12月4日,汉滨法院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就该系列执行案件经研究后认为,该案由于明江公司向中级法院申请复议,中院尚在办理过程中,则有对财产处置存在错误的可能。为防止错误增大及损失扩大,汉滨法院随即向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致函,要求暂停办理69套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回应还称,2018年1月4日,安康中院作出裁定,撤销汉滨法院驳回明江公司执行异议的裁定,指令汉滨法院进行审查。汉滨法院收到案卷后,即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定于1月8日组织旺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召开听证会,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日前,汉滨法院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1月8日召开的并非听证会,只是法院执行局长等相关人员,约见旺家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情况说明。对于明江公司所提执行异议的具体内容,上述人士未做回复,“这个案子刚指定审查,还没有结果。”

“中院不受理执行异议的话可能已经过户了,但是中院受理了并发回汉滨法院审查,肯定要继续调查。如果现在过户了,将来可能会给双方造成更大的问题。”汉滨法院上述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法院的执行裁定已经发生效力了,那个发给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内部的函,只是行政角度上的(处理方法)。”

针对旺家地产公司可能面临的损失,该人士回应,法院该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但结果不是现在能预料的。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