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演出最低曲目第一案:歌手赵雷演唱会少唱13首被罚5万元

匡小颖​​​​/@北京青年报
2018-01-10 06:49

​​据@北京青年报 1月9日消息,据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通报,北京某文化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办“浮游赵雷2017北京演唱会”营业性演出活动,该单位申报演员演唱曲目为40首,现场演出中主要演员只演唱了申报的27首曲目,未能完成报批内容中的节目内容,且在演出前售票宣传信息中未告知消费者该场演出最低时长、最低演唱曲目信息,该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未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是全国第一起就演出主办单位未向社会公示演出最低曲目的第一案。

2017年7月6日,文化部颁布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其中规定了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最低曲目数量,其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案是全国第一起就最低演出曲目未进行公示、未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第一案,在演出行业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一些演出主办单位打着大牌明星参演的宣传,对明星在整场演出活动中表演的内容和时长只字不提,标高票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在演出过程中,明星艺人只进行少数曲目的表演,与消费者期望有很大差距,产生了纠纷,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原题为《赵雷2017北京演唱会少唱13首被罚5万元》)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