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李明哲案:应由大陆法律判定,而非台当局偏见判定

海外网
2017-11-29 11:04

海外网11月29日消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1月29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就近期热点进行回应。

有记者提问,李明哲案件昨天在湖南一审宣判,引发了岛内媒体高度的关注,请问发言人对此事有何评论?谢谢。

马晓光表示,11月28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做出一审宣判,彭、李二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方面安排全程视频播放了庭审宣判的实况。宣判结束后,法院安排两名被告人与家属分别会见。

我要指出的是,在该案侦查审理过程中,大陆办案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案,严格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大陆是法治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大陆都要尊重和遵守大陆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企图利用此案进行政治炒作、挑拨两岸同胞感情对立的做法都是徒劳的。

台湾“中央社”记者:我要追问一下李明哲案的事情,李明哲应该是第一位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的台湾人,除了有期徒刑五年之外,还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这对台湾人来说是比较少见的,想请问发言人台湾民众在大陆享有哪些政治权利?第二个问题,判决结果出炉之后,台湾方面表示这项结果“完全背离民主及人权等普世价值,完全无法接受”,还说“判决结果严重伤害了两岸关系”,请问陆方对这样的说法有何回应?最后一个问题,陪同李明哲的太太李净瑜到大陆聆听判决的台前“立法委员”王丽萍在长沙机场以台胞证遭注销为由被遣送回台,台湾方面表示不满与遗憾,请问对此有何回应?

马晓光:关于李明哲案件审理判决的事情,我再补充强调几点。第一,李明哲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而台湾有些人无视事实,一味攻击大陆,这才是对两岸关系的严重伤害。李明哲所作所为是否危害大陆的安全与稳定,应该由大陆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湾当局和一些政治组织的主观偏见判定。

第二,尊重彼此对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选择,这是两岸之间发展关系的起码底线。我们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台湾方面可以把自己的政治理念强加给大陆,也不意味着台湾个别人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就可以随意触犯大陆的法律。我想,绝大多数台湾民众会有这样的“同理心”。

第三,由于历史的原因,两岸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台湾社会在民进党当局执政下情况如何,相信台湾民众自有切身的感受和判断。而大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升,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事实已经证明,我们所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开始以客观、理性的眼光来看待大陆。

当前,我们正在按照十九大擘画的发展蓝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按照规定,台湾同胞持有效证件均可正常往来大陆,个别人员无法入境的原因,应当自己心里清楚。在此我还是要强调,李明哲家属此行赴岳阳旁听宣判,台湾方面是有随行人员的。

(原题为《国台办回应“李明哲获刑5年”:触犯法律必被追究》)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