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四举措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2022-06-30 12:41
甘肃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自今年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以来坚持将规范执法、以案释法、说理执法、制度保障等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功能,做到“案结事了”,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持续培训。肃州区注重依法行政理念更新,紧密结合全区集中更换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对全区现有1304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理念原则,杜绝“重结果、轻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向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收集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落实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并向各执法单位下发了《甘肃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提升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

以案释法。今年上半年,肃州区政府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数量激增,为去年同期9倍,收到的当面咨询及电话咨询,为去年同期的16倍。面对激增的复议申请与咨询,肃州区于5月集中开展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月活动,编印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资料工作指南》《行政复议宣传彩页》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打造了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学习宣传新格局,多方位向群众普及了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申请人明确复议请求,尽量做到一次性告知,当面受理,让申请人少跑路,最大程度便民为民,提高办事效率。案件办理中,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了解其行政行为的依据与逻辑,探讨正确的处理方式,不简单机械地将行政复议理解为行政“纠错”机制,更注重指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注重释法说理过程,把道理讲通了,讲明白了,才能让争议双方心服口服,从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调解。将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受理前、办理中、办结后全过程,了解申请人真正诉求,全面分析问题,释法说理,耐心协调,最终促成申请人与行政机关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截至目前肃州区已办结案件4件,其中通过调解后和解结案2件,赢得了复议申请人的满意,4件案件均未提起行政诉讼。 

完善制度。为了配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制度建设,制定了《肃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肃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肃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工作细则》《肃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案程序规定(试行)》《肃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人员守则》等8项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对案件材料接收、调解、会商、专家咨询、案件审查、法律文书签发制作、文书送达、案卷归档、工作人员守则等作出具体细化规定,做到“事无巨细”,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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