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云伊山镇:自家农房成了“养鱼塘”?

2022-06-29 16:45
未知

  中宏网江苏6月29日电 近期,连云港灌云县伊山镇薄先生向本网反映:位于204国道自家农房只要遇上大雨天,雨水稍一积蓄,农房就变成了“养鱼塘”,让薄先生两家饱受水涝之灾。为此,本网记者根据薄先生的信息进行了走访了解。

  反映:自家农房地势被“变低”水涝频繁

  近日,记者赶赴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薄庄组新旧204国道交叉口处进行现场调查。记者首先来到薄先生等人家中查看,只见一户农房外墙涂料上有明显被水浸泡后近1米高的斑驳褪皮,家中湿气特别重,不时可见一些物品受浸泡后的水渍。来到另外一户农房前,可见房前有落差近半米高的台阶直通大门口,而其家中地面又比外面庭院低了半米左右,穿过堂屋来到后门,又是一道近半米高的台阶,迈过台阶,其门后直通填高后的农田。纵观该户房前屋后,都比屋内高了半米以上,可以想象只要下大雨,屋内就变成“鱼塘”的场景。接着记者又来到了填高后的农田上,放眼望去,整个场地东西两面紧邻新旧204国道,南边则是收割后的农田,北面紧邻长满树木的林地,整个场地的高度明显比周边的农田高出1米左右。现在整个场地也变成了临时停车场,停放着近10辆各型货车,甚至周边村民利用场地拉来了大型铁罐堆放,并在场地上进行切割分解。从现场整个区域地势来看,情况确如薄先生所言。

  原因:20亩农田被征用,企业填土垫高筹备建厂

  据悉,2020年,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有关人员在既没有出示朱韩村薄庄组新旧204国道叉口处的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手续,也没有出示该地块相关部门的征地批文,更没有出示相关征地前公示等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性地要求将朱韩村薄庄组新旧204国道叉口处近20户村民持有的共约20亩农田,以每亩3.3万元的价格进行征用。在此次征地过程中,伊山镇朱韩村相关人员并没有召集相关村民参与土地征用事谊的协商会议,甚至连一份征用土地合同都没有签署,朱韩村相关人员就强行征用了上述的近20亩农田。

  朱韩村在征用该地块后,就立即将该地块出让给某家金属回收企业,该企业在取得了地块的使用权后,立即就对原来低洼的农田进行填土垫高施工:从海边拉来大量的盐碱土填充到农田上,使得原先处于旧204国道和农田中间位置的薄先生两家农房格局发生了改变——从原本旧204国道、农房、农田依次递减的地势,变成了现在窘境——旧204国道和填高后的农田将农房夹在中间低洼处,只要遇上大雨天,雨水稍一积蓄,就会汇集到中间的低洼处,使农房变成了“养鱼塘”,让薄先生两家饱受水涝之灾。

  转折:企业2年未获批复建厂无人处理淹水问题

  农田垫高施工之初,薄先生两家人就看到了施工后将带给自家的不利局面,所以在该企业刚刚进行填土施工时,就立马阻止施工,要求企业在合理解决好后再行施工。企业负责人和朱韩村相关人员给出口头承诺:等填土垫高作业结束、正式进场施工之前,企业会先行收购薄先生两家的农房。薄先生认为该企业早晚都要进场施工建设的,也不怕其不兑现承诺,就同意了该解决方案,最终该企业也按计划将原农田填高了近1米的高度。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接下来的近两年中,该企业一直没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建厂批复,如今更是彻底放弃了该地块,这下可把薄先生两家愁坏了,近两年里家中就已经饱受水涝之灾,苦不堪言,现在更是彻底没指望了。为此,薄先生多次找伊山镇相关领导询问:如果当初在出让土地前就先按程序,对拟投资企业进行立项审批,待各项批复都下来后,再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后续的出让或者填土,今天也就不至于面临这样的局面了。面对这些困难,薄先生等两家人只能求助伊山镇相关部门,请求优先帮忙解决频繁发生的水涝之灾;但经过多次奔走求助,薄先生两家的实际困难依然无人处理。

  问题:土地征用是否违规?如何解决农户诉求?

  那么当初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相关人员在征地前是否出示了薄庄组近20亩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又是否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征地文件?以及随后又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征地操作?对于上述问题,记者近日联系了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调查核实,得到了该局积极迅速的配合核查,据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伊山镇朱韩村境内新旧204国道叉口处的土地早在2018年12月19日就获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苏政地〔2018〕433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灌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8年第5批次(17挂)建设用地的批复。另查该地块于2021年1月11日经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于连云港万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据了解连云港万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日,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服务(危险废弃物除外);金属制品加工、矿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镍合金制品销售,铁合金销售。在万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立即就进行了填田施工,导致了薄先生两家现在频受水涝之灾,待填田施工结束后的近两年里却未能获得灌云县生态环境局的相关环保批复而无法进场建设。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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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记者又来到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了解:2020年征收朱韩村薄庄组近20亩土地时是否按照法定流程征收?如何解决薄先生两家频受水涝之灾?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23日回复本网:1、我镇在征收朱韩村薄庄组境内新旧204国道交叉口处土地时是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征收的。该宗地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规范报批,每个序时公告公示均有照片及送达回证。2、连云港万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受让土地后,因为一些原因未能启动建设施工。3、该两户农户反映的家中会有下雨受淹的情况发生,是因为该村组的原有房屋属于老宅,本来地平线就不高。近年,随着老204国道的不断整修致使路面抬高,新204国道的建设路基也抬高了许多,加上企业入场整理场地致使地坪增高,导致本来地坪不高的农户住宅相对于四周更低洼。4、目前,我镇已经组织朱韩村积极疏通渠道,开沟挖槽、设置排水设施,帮农户解决下雨受淹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灌云县伊山镇朱韩村薄庄组境内连云港万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受让土地将如何处理?2020年土地被征收时是否进行了规范操作?薄先生两家又何时能不再受水涝之灾?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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