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政府网站泄露个人隐私:需建立信息公开审查监督机制

马丛棉/东北新闻网
2017-11-21 15:56

11月17日,记者查询河北衡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现,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衡水市下辖的冀州区、深州市、饶阳县、武强县、阜城县和景县等多个县区政府办和委办局在衡水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所发布的公示内容存在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

毫无疑问,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好事,说明当地政府在依法行使权力,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方面的极大进步。政府将其行政事务,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然而,政府信息公开应有其界限。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着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布本地区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可见,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在政府公开范围之内。河北衡水的做法就很不恰当,将所有信息一股脑全部公布到网络上,造成大量个人信息外泄,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可能影响个人生活,也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一直以来,行政部门都是掌握信息最多、最全面的大户,其中包括很多隐私信息,比如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政务公开可以,但应事前先删掉个人隐私信息,或者做一些技术处理,比如对重要信息打码遮挡。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毫无节制地全部曝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政府信息公开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就必须从河北、安徽、江西等事件中汲取教训,积极探索保护隐私信息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虽然,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之配套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但我们期待下步努力,构建规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不宜公开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界限。行政部门在公开信息前,应当先对信息内容作出区分,删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后再进行公开,不能随意而为。另外,还需建立信息公开审查监督机制,规范信息公开,严防权力任性。

(原题为《官网信息公开须有“界”》)

    校对:余承君